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提升房屋網簽備案服務效能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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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為全面貫徹《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一步落實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推進房地產領域“放管服”改革,提高房屋交易管理服務效能,向各類房地產市場主體提供規范化、標準化、便捷化的服務,營造穩定、透明、安全、可預期的良好市場環境,為建立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提供支撐,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全面采集樓盤信息

(一)建立健全樓盤數據。樓盤表是房屋信息基礎數據庫,是實施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開展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礎。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健全覆蓋所轄行政區域的各類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的樓盤表。

(二)優化流程精簡材料。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加強房屋面積管理工作,落實房屋面積測量規范標準要求,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捷、高效的預(實)測繪成果審核服務。建立樓盤表所需材料,能夠通過部門間共享獲取的,不再要求當事人提供;能夠獲取電子材料的,不再收取紙質要件。

(三)統一數據標準規范。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按照統一的數據標準要求建立樓盤表。樓盤表具體包含房屋坐落、房屋編碼、建筑面積、房屋用途、土地用途、房屋性質、房屋所有權人、交易狀況等房屋基礎數據。各地房屋交易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應當包含建立樓盤表必需的數據指標。

(四)動態更新樓盤表信息。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開展商品房預售許可、商品房現售備案、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交易資金監管、物業管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房屋征收等業務產生的,或者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獲取的交易狀況和權利狀況相關信息,應當及時載入樓盤表,實現樓盤表信息動態更新。

二、提供自動核驗服務

(五)自動核驗交易主體。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推動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與公安、民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自然資源、法院等部門和單位相關信息系統聯網,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自動核驗交易主體的身份、婚姻狀況、稅收、社會保障、市場主體登記、不動產登記、失信被執行人等信息,逐步實現當事人僅憑身份證件即可完成交易主體核驗。

(六)自動核驗房源信息。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通過比對樓盤表實現房源信息真實性核驗。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逐步實現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自動核驗新建商品房是否取得預售許可或者現售備案,房屋是否存在查封、抵押、按政策未滿足上市交易條件等限制交易或者權利負擔的情形。

三、優化網簽備案服務

(七)推進“互聯網+網簽”。積極推行“互聯網大廳”模式,鼓勵使用房屋交易電子合同,利用大數據、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區塊鏈等技術,加快移動服務端建設,實現房屋網簽備案掌上辦理、不見面辦理。優化窗口服務,做好“一窗受理”,提供房屋交易、繳稅和登記集中辦理、一次辦結服務。

(八)延伸端口就近辦理。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房屋網簽備案端口延伸至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金融機構,方便房屋交易主體就近辦理、當場辦結。新建商品房買賣,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簽訂買賣合同時辦理網簽備案;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存量房買賣,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在當事人簽訂買賣合同時辦理網簽備案;金融機構提供房屋貸款的,可由金融機構為當事人辦理房屋買賣合同、抵押合同網簽備案。

(九)實現網簽即時備案。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的要求,編制統一標準的房屋網簽備案流程和辦事指南。當事人僅需錄入交易合同必填字段,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即可自動比對核驗樓盤表信息及交易主體資格,自動生成合同文本。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網上簽約即時備案,當事人完成簽約后,通過相關技術手段實現即時備案,生成備案編碼,在樓盤表中自動更新房屋交易狀況信息。

(十)保障交易便捷安全。當事人申請變更、注銷網簽備案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及時辦理,在變更、注銷網簽備案前,不得重復辦理同一套房屋的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建立交易資金監管制度,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用于有關工程建設,納入監管的存量房交易資金應在房屋轉移登記完成后立即劃轉,不得挪作他用。

四、提高數據使用效能

(十一)強化信息對接共享。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履行房屋交易管理職能過程中,能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的數據,不再要求當事人重復提交。加快將房屋交易網簽備案信息與國家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對接,及時交換數據信息,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十二)拓寬數據應用范圍。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推送房屋網簽備案數據,方便稅務、金融、住房公積金、自然資源、公安、民政、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統計、法院等部門和單位及相關公共服務部門利用,為當事人辦理稅務、貸款、住房公積金、不動產登記、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市場主體登記、強制執行等業務和公共服務提供便利,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

五、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

(十三)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各地應當落實城市主體責任,建立以房屋網簽備案數據為基礎的房地產市場監測體系,為房地產市場調控提供數據支撐和決策依據,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及時完善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按照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操作規范要求,統一流程開展房屋網簽備案工作,及時獲取和上傳交易數據,實現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網簽備案全覆蓋。提高房屋網簽備案數據質量,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價格監測,確保數據真實準確。

(十四)構建房屋管理平臺。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以房屋網簽備案系統為基礎,整合資質許可、房屋面積管理、房屋預售、交易資金監管、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監管、房屋征收、信用管理等系統,加快建設具有自動核驗、便捷查詢、統計監測等功能的房屋管理基礎平臺。按照統一的數據創建、采集、檢查、存儲和傳輸標準,實時更新房屋信息。

(十五)強化信息安全防護。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強化 *** 安全意識,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信息系統分級保護制度,嚴格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加強信息基礎設施 *** 安全防護,把數據安全納入房屋管理基礎平臺建設和使用的全周期,在業務辦理、數據維護和數據共享等關鍵環節嚴把安全關。

(十六)加快市縣系統聯網。各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將市本級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向所轄區縣擴展,全面覆蓋所轄行政區域,按要求接入全國房地產市場監測系統。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當落實監督指導責任,指導所轄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完善網簽備案系統建設。推進房屋網簽備案系統全國聯網,實現部門間數據共享,建立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的全國房地產市場數據庫。

附件: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操作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0年3月26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操作規范

1 樓盤表業務

1.1 定義

樓盤表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基于房產測繪成果建立,記載各類房屋基礎信息和應用信息的數據庫,是實施房屋網簽備案業務操作、開展房屋交易、使用和安全管理的基礎,在不同業務應用場景中可表現為表格、數據集等形式。

1.2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產測繪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

1.3 樓盤表內容

1.3.1 物理狀況信息。包括丘數據、項目基本信息、幢數據、房屋基本單元、房屋編碼、房屋坐落、建筑面積、建成年份、建筑結構、戶型結構、房屋朝向、房屋樓層等。

1.3.2 權利狀況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權利人、土地性質、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宗地編號等土地權利狀況信息,以及房屋所有權人、房屋性質、房屋用途等房屋權利狀況信息。

1.3.3 交易狀況信息。

(1)房屋買賣信息。包括買賣當事人、成交價格、成交時間、付款類型等。

(2)房屋抵押信息。包括抵押當事人、評估價格、貸款金額、貸款方式等。

(3)房屋租賃信息。包括租賃當事人、租賃價格、租賃套間、租金支付方式、押金、租賃期限等。

(4)房屋查封限制信息。包括查封限制人、被查封限制人、查封期限等。

1.3.4 其他應記載的信息。包括物業管理、交易資金監管、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房屋征收等。

1.4 新建商品房樓盤表

1.4.1 提交主體。房地產開發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

1.4.2 提交時間。完成房屋預(實)測繪后。

1.4.3 提交材料。

(1)房產測繪成果報告;

(2)建筑物符合規劃許可、竣工驗收(實測繪)相關材料。

1.4.4 建立樓盤表。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對各類市場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包括房產測繪成果適用性、界址點準確性、面積測算依據與 *** 等內容,并采集規劃許可、土地審批、建設審批、測繪成果及相關電子圖表信息,建立房屋樓盤表。

1.5 存量房樓盤表

存量房未建立樓盤表的,可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房產測繪成果,獲得房屋物理狀況、權利狀況、交易狀況等信息,補建樓盤表并逐步完善。

1.6 圖示

樓盤表業務流程圖(見圖1)。

2 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

2.1 定義

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是買賣雙方當事人通過 *** 建立的房屋交易網簽備案系統,在線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并進行備案的事項,是房屋交易的重要環節。

2.2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等相關規定。

2.3 要求

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及時、準確、全覆蓋的要求,加強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管理,全面實行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網簽備案制度。

2.4 辦理主體

2.4.1 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辦理。

2.4.2 存量房網簽備案,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由房地產經紀機構辦理。

2.4.3 存量房網簽備案,通過買賣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的,由雙方當事人辦理。

2.4.4 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宜由金融機構辦理。

2.5 辦理方式

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向經網簽備案系統注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金融機構等提供網簽備案端口,方便當事人就近辦理、當場辦結。

2.5.1 新建商品房交易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宜在銷售現場登錄網簽備案系統辦理網簽備案。

2.5.2 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存量房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宜在經營場所登錄網簽備案系統現場辦理網簽備案。

2.5.3 買賣雙方當事人自行成交存量房的,雙方當事人可通過互聯網或手機應用軟件(APP)登錄網簽備案系統,也可通過房地產交易中心等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辦理網簽備案。

2.5.4 金融機構提供貸款的,宜在金融機構現場登錄網簽備案系統辦理網簽備案。

2.6 購房核驗

2.6.1 核驗方式。通過信息共享等方式獲取核驗所需信息,完成交易主體和房源信息自動核驗。

2.6.2 提交材料。

(1)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提交買受人身份證明。

(2)存量房網簽備案,提交買賣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通過信息共享未獲得房屋產權信息的,還需提交房屋權屬證書。

2.6.3 辦理時限。

即時自動核驗。

2.6.4 交易主體核驗。

2.6.4.1 核驗買受人是否具備購房資格。

(1)是否屬于失信被執行人;

(2)是否屬于限制購買房屋的保障對象;

(3)是否屬于實施限購城市(縣)的限購對象;

(4)是否屬于不具備購房資格的境外機構或個人;

(5)其他依法依規限制購買情形。

2.6.4.2 核驗出售人是否具備售房資格。

(1)出售人是否屬于房屋所有權人;

(2)出售人是否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6.5 房源信息核驗。

(1)新建商品房是否取得預售許可或現售備案;

(2)是否屬于按政策限制 *** 的房屋;

(3)是否滿足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條件;

(4)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情形;

(5)其他依法依規限制 *** 情形。

2.7 辦理流程

2.7.1 錄入合同。房屋網簽備案系統自動導入買賣雙方當事人及房屋信息,當事人在線填寫成交價格、付款方式、資金監管等合同其他基本信息,自動生成網簽合同文本。

2.7.2 簽章確認。買賣雙方當事人在打印出的網簽合同上簽章確認并將合同簽章頁上傳至房屋網簽備案系統。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采用電子簽名(簽章)技術,在網簽備案系統中予以確認。

2.7.3 備案賦碼。核驗通過的,完成網上簽約即時備案,賦予合同備案編碼。

2.7.4 網簽備案信息載入樓盤表。網簽備案后,將合同備案編碼、購房人基本信息、成交價格、付款方式、資金監管等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信息載入樓盤表。

2.7.5 將樓盤表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

2.8 房屋買賣中抵押合同網簽備案

房屋買賣需要抵押貸款的,抵押合同網簽備案參照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流程辦理。

2.9 圖示

2.9.1 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業務流程圖(見圖2)。

2.9.2 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業務流程圖(見圖3)。

3 信息利用

3.1 要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城市 *** “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共享樓盤表、網簽備案等相關數據,加強部門間數據交換和使用管理,落實便民利企政策,提升服務水平。

3.2 信息服務領域

3.2.1 政務服務。與稅務、金融、住房公積金、自然資源、公安、民政、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市場監管、統計、法院等部門共享數據,為當事人辦理稅務、貸款、住房公積金、不動產登記、積分落戶、子女入學、市場主體登記、強制執行等業務和公共服務提供便捷服務。

3.2.2 房屋交易服務。通過開放網簽備案系統,為房屋買賣當事人提供房屋交易主體、房源信息自動核驗服務。

3.2.3 金融服務。向住房公積金管理、金融機構等部門開放數據,為當事人辦理購房貸款等業務提供便捷服務。

3.2.4 公用事業服務。向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開放數據,為當事人辦理水電氣熱等業務提供便捷服務。

3.2.5 企業服務。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物業管理企業等開放數據,提升企業辦事效率。

4 交易資金監管

4.1 定義

交易資金監管是房屋交易網簽備案過程中,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授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商品房預售資金、存量房交易資金等實施監管,是確保房屋交易資金安全的重要環節。

4.2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經國務院同意印發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房屋網簽備案工作的指導意見》(建房〔2018〕128號)相關規定。

4.3 要求

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商品房預售資金、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商品房預售資金應當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不得挪作他用,存量房交易資金應在房屋完成轉移登記后劃轉,保證交易安全,實現符合條件應即時撥付,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

4.4 監管范圍

4.4.1 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納入監管。

4.4.2 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成交的存量房買賣傭金,應當納入交易資金監管。除當事人提出明確要求外,存量房交易資金也應納入資金監管。

4.4.3 存量房自行成交的,由當事人選擇是否進行交易資金監管。

5 附則

5.1 房屋租賃合同網簽備案和其他形式的房屋抵押合同網簽備案流程另行制定。

5.2 各地應當按照本規范要求,及時完善房屋網簽備案系統,統一流程開展房屋網簽備案工作。

北京城建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怎么樣?

北京城建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是1992-05-03在北京市朝陽區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住建部測繪資質標準,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安慧里五區六號。

北京城建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110105101720461Y,企業法人馬海志,目前企業處于開業狀態。

北京城建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可承擔各類建設工程項目的巖土工程、水文地質勘察、工程測量業務(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其規模不受限制(巖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除外)(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20年06月17日)住建部測繪資質標準;測繪資質乙級: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地理信息數據處理、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地理信息軟件開發;不動產測繪:房產測繪、地籍測繪(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測繪資質甲級: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地理信息數據處理、地理信息系統及數據庫建設、地理信息軟件開發;工程測量:控制測量、地形測量、規劃測量、建筑工程測量、變形形變與精密測量、市政工程測量、水利工程測量、線路與橋隧測量、地下管線測量、礦山測量;不動產測繪:地籍測繪、房產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19年12月31日);地質災害防治危險性評估甲級、勘查甲級、設計甲級、施工甲級(地址災害防治單位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20年04月13日);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21年05年11日);區域地質調查:乙級;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調查:乙級(地質勘察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18年07月08日);承包與其實力、規模、業績相適應的國外工程項目;對外派遣實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勞務人員;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證書有效期至2020年03月31日);工程設計;道路貨物運輸;工程測量;技術推廣服務;勞務派遣;工程技術咨詢;計算機系統服務;應用軟件服務(不含醫用軟件);技術檢測;銷售計算機、軟件及輔助設備。(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道路貨物運輸、工程設計以及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在北京市,相近經營范圍的公司總注冊資本為37072394萬元,主要資本集中在5000萬以上規模的企業中,共2348家。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于優秀。

北京城建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對外投資4家公司,具有17處分支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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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二層或多層房屋拆遷,合法面積是怎樣認定的呢?

農村二層或多層房屋拆遷,合法面積是怎樣認定的呢?

對被拆遷房屋性質和面積的認定是對被拆遷房屋開展估價的一個前置程序,依照住建部《大城市房屋拆遷估價實施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第十二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一般以房屋權屬證書及權屬檔案的記述為標準;全國各地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認定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拆遷人與被拆遷對被拆遷房屋的性質或是面積協商一致的,以其商議結論。

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確定。對被拆遷房屋的面積不可以協商一致的,可向按照《房產測繪管理辦法》設立房屋面積鑒定中心申請鑒定;并沒有開設房屋面積鑒定中心的,能夠授權委托具備房產測繪資質的房產測繪企業計算。該《指導意見》第十二條第四款要求,對拆遷所涉及到的的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面積評定的實際問題,由市、縣整體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房產管理單位制訂 *** 加以解決。

房屋拆遷中,拆遷方一般會以房屋權屬資格證書上(房屋產權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效權屬證實)的標明面積為標準,以此作為拆遷面積計算。對于有在冊的房屋,可根據有關建房子準許文件上面積為標準。沒有權屬證明的,那么就需要評定方入戶口現場測量。在這兒侓師提示,在具體的房屋拆遷環節中,針對無權屬證明的房屋可能被認定違章建筑而無法取得賠付,事實上沒證工程建筑并不等同于違章建筑,針對沒證、拆建、改建等狀況征繳方都需進行實際調研,例如房屋的建立期限,沒證緣故等。

同時在征收土地拆遷環節中,雙層房屋的賠償,會依據各個地方現行政策的差異來定,比如,結合當地法規規定,農村宅基地只可以修建4層,那樣4層之上均是違章建筑,因此在建房子時應注意疊加層數是不是合規管理有效,應用面積是不是超出工程建筑面積等諸多問題,才可以在拆遷時得到盡可能多地賠償。在具體拆遷環節中,被拆遷的房屋的賠償價值與房屋的面積、主要用途、性質等各個方面要素有關,涉及到的法律條款也非常復雜,一旦被拆遷人對于房屋價值分析有異議的,能夠尋找知名律師的支持

如何申辦公路工程設計資質

1、準備申報材料前,應仔細閱讀《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等有關資質管理文件,領會文件精神,正確理解有關條款的含義。資質管理有關規定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可從建設部網站上下載(網址:),申報時可自行 *** 申請表。

2、要正確理解《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三條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第7條的含義。“施工總承包企業投標或承包其他企業依法分包或者建設單位依法單獨發包的專業工程,須具備相應的專業承包類別資質”。如申報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企業若想承擔其他企業依法分包或項目法人依法單獨發包的路基、路面、橋梁工程,需同時申報路基、路面、橋梁專業承包類資質。

3、在資質申報時,一項公路工程總承包業績可分別計算到路基、路面、橋梁的業績中。企業的一項業績可同時用于申報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路基、路面、橋梁等專業承包資質。

4、持有交通部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施工資質證書的企業和擬新申報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均應按照建設部新的資質管理規定進行就位。原則上持有交通部頒發的公路交通工程資質證書的企業參加建設部第三批的就位,擬新申報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企業參加建設部第四批的就位。

5、申報公路交通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的企業在填寫《建筑業企業資質申請表》的“十一、代表工程業績一覽表”時,應參照交通部公路司公建設字[2000]73號文件資質申報表的業績填報要求,在“工程類別、技術指標”等欄中將完成的交通工程業績的工程內容填寫詳細。

6、企業(集團)的母、子公司應在同一批申報資質,工程技術人員、工程業績等資質條件,均是以獨立企業法人為審核單位,各項指標均不得重復計算;不得將子公司的業績、人員、設備、工程結算收入等作為母公司的資質條件。

7、建筑業企業的所有申請材料一經報出,未經批準,不得修改,不得取回,不得補充。

8、資質就位期間,每個建筑業企業只能申請一次,其主項資質和增項資質應同時申請。

9、企業代表工程業績的考核指標,在合同和質量驗收報告等材料上反映不明確的,可由工程所在地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材料。

10、企業申報公路工程總承包資質,應附近三年業主簽認的工程結算單復印件,以證明公路工程的結算收入。

11、企業申請資質,需報送申請表一式四份和完整的附件材料一套(含應送專業部門初審的材料)。申請公路工程資質的企業,每申請一個方面的資質,需增加2份申請表,并將相應的附件材料單獨裝訂成冊。

12、附件材料應設目錄和頁碼,并按照人員、財務、業績等內容分別裝訂。其中,工程業績證明材料應按申請表上所列代表工程的順序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