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國土資源局
洛陽市位于河南省西部,介于東經111°8′~112°59′,北緯33°35′~35°05′之間,北依黃河,南鄰秦嶺,地理位置險要,自古以來乃兵家必爭之地。洛陽市東與鄭州市接壤,西與三門峽市為鄰,南連平頂山、南陽二市,北與焦作市相接,總面積15208平方公里。轄九縣(市)六區,人口654.4萬人。洛陽是我國著名新興工業城市,又是享譽海內外的歷史文化名城,素有“九朝古都”美稱。洛陽地處秦嶺山脈東段,地勢總體南高北低,南部山區有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等山脈,更高山峰為欒川縣雞角尖山峰,海拔2212.5米。北部為伊洛盆地及邙山丘陵。更低點為偃師市伊洛河河床,海拔118米。全區相對高差為2094.5米。洛陽市跨黃河、長江兩大水系,主要流域面積為黃河水系,洛河、伊河為主干河流。二者在偃師境內交匯后稱為伊洛河,匯入黃河。南部老灌河、白河、汝河自北西向南東匯入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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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國 黨組書記、局長
趙力爭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張耀虎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
高士義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衛平 副局長(市政協副主席)
李登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縣級)
王躍欣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陶洲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趙建國簡介:漢族,山西省左權縣人,本科學歷,中國 *** 黨員。1972年入伍,在部隊歷任排長、作戰參謀、作訓科長,兩次榮立個人三等功;1987年,任焦作市山陽區常委、武裝部部長;1992年,任焦作市中站區委常委、副書記;1997年,任山陽區委常委、區長;2001年,任焦作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2007年3月至今,任洛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機構設置】2004年,根據 *** 洛陽市委、洛陽市人民 *** 《關于印發洛陽市人民 *** 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洛發[2004]14號),撤銷洛陽市國土資源與城市規劃局,成立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撤銷市地質礦產局,其職能并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為主管全市土地、礦產、測繪工作的市 *** 工作部門。2010底,全局實有在職人員266人,退休人員41人,其中,局機關編制55人,實有62人。局機關內設辦公室、調控和監測科、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財務科、總師室、法規監察科、 *** 科(首問服務科)、耕保用地科、土地科用科、地籍管理科、規劃科、測繪管理科(洛陽市測繪局)、礦產開發科、地質勘查科、資源與環境科15個職能科室。市局下轄13個二級機構,參照公務員管理單位7個,分別為監察支隊、澗西分局、西工分局、老城分局、瀍河分局、龍門分局、伊洛產業聚集區國土資源分局,編制人數共72名,實有113人;自收自支事業單位6個,分別為洛陽市土地儲備整理中心、洛陽市地產交易中心、洛陽市土地登記評估中心、洛陽市礦業發展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信息中心、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編制人數共84人,實有91人。
【土地資源】洛陽市土地總面積15235.8平方公里。東部陵谷川地區位于洛陽市東北部,主要包括洛陽市4個城市區,洛龍區的7個鄉鎮,吉利區及偃師市的15個鄉鎮,孟津縣的6個鄉鎮,新安縣的1個鎮。總土地面積19.01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2.48%。該地區主要是海拔300米以下的平原地區,土壤較肥沃,以褐土、潮土為主。地下水位較淺,農田水利設施好。光照熱量條件較差。由于耕作條件好,農業生產歷史悠久,靠近城市,是洛陽市糧食、蔬菜高產區。有發達的交通條件,工業基礎雄厚,鄉鎮企業、集市貿易有一定規模,非農業人口集中,工副業比較發達。
北中部丘陵區位于洛陽市北中部,包括新安、孟津、宜陽、伊川、嵩縣、汝陽和偃師的67個鄉鎮,土地面積52.41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4.41%。該區大部分地貌為海拔500米左右的丘陵和淺山,地勢起伏,切割嚴重,多為黃土覆蓋。土壤以褐土為主,質地黏重,有機質含量小,肥力差。農業是該區的主導產業。
中南部低山區包括宜陽、洛寧、嵩縣、欒川、汝陽五縣的23個鄉鎮。土地面積29.33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9.26%。該區大部分為海拔1000米以下的低山區,土壤主要是褐土、棕壤兩大類。光照資源豐富,無霜期長,年降水量600~800毫米。荒山荒坡較多,耕地資源較少,種植業發展受自然條件特別是水土條件的限制。該區以低山為主,各種地形均有分布。
西南部中山區包括洛寧、欒川、嵩縣、汝陽四縣的29個鄉鎮,土地面積51.55萬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33.85%。該區地處伏牛山和熊耳山腹地,山高坡陡,地形復雜,一般海拔1000~2000米。由于地形起伏,土壤、氣候、降水明顯表現出地域分異和垂直分異規律,土壤根據海拔由低到高依次為褐土、山地褐土、山地棕壤等。
【國土資源規劃修編】2010年,《洛陽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已上報國務院,通過了國土資源部等大多數部委的審查,待國務院審批。繼2009年全市十個縣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獲河南省人民 *** 批準實施后,全市142個鄉級規劃分別通過了省、市聯合組織的初審、復審,2010年5月,洛陽市人民 *** 批準實施。編制完成了《洛陽市礦產資源規劃(2008~2015)》(送審稿),2010年12月23日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專家對該礦產資源規劃進行了初步審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正按初步審查意見修改完善礦產資源規劃,并擇機上報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預審。
【建設用地報批】2010年,全市共上報國務院、省 *** 、市 *** 審批建設用地86個批次,用地總面積3140.8263公頃。其中,上報國務院審批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1137.4411公頃(含單獨選址項目用地);上報省 *** 審批建設用地67個批次,土地面積1743.0845公頃;上報市 *** 審批農用地轉用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報件一次通過率達98%。全市共經國務院、省 *** 、市 *** 批復建設用地79個批次,用地總面積2585.4138公頃。其中,國務院批復單獨選址項目4個,土地面積7003.0666公頃;省 *** 批復建設用地60個批次,土地面積1624.8033公頃;市 *** 批復建設用地15個批次,土地面積260.3007公頃。
【耕地保護】2010年,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五不準”制度,把基本農田落實到了地塊和農戶。對基本農田規劃調整、占用和補劃,洛陽市始終堅持“總量不減少,質量有提高,布局更優化”的原則。2010年,全市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穩定在37.52萬公頃以上,耕地面積穩定在42.73萬公頃以上。實現了先儲備后使用,基本農田質量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2010年,省廳下達洛陽市補充耕地883.0公頃,全年批準補充耕地項目立項27個,立項面積6634.3210公頃;驗收補充耕地項目20個,驗收面積3028.1059公頃,驗收的20個項目均已經省廳核查確認并列入補充耕地儲備庫,超額完成了省廳下達的完成883.0公頃補充耕地任務指標。嚴格執行建設用地項目與補充耕地項目掛鉤制度,嚴格加強耕地占補平衡項目管理,已建立了耕地后備資源庫、年度占補平衡項目庫和耕地儲備庫,建立了耕地占補平衡臺賬。繪制了各縣(市、區)補充耕地位置圖。2010年,洛陽市共經國務院、省 *** 、市 *** 批準占用耕地1710.5690公頃,補充耕地1710.5691公頃,連續11年實現占補平衡有余。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010年,全年供應土地255宗,1613.2028公頃,土地出讓收入59.4999億元,創歷史新高。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76宗,939.28公頃;商住123宗,278.2225公頃;保障性住宅9宗,34.6025公頃;其他47宗,361.0978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54宗,387.6029公頃;協議出讓42宗,571.0215公頃;“招拍掛”出讓159宗,654.5784公頃。其中,市本級全年供應土地87宗,537.7651公頃,土地出讓收入47.0438億元。按土地使用類型劃分,工業19宗,190.9341公頃;商住40宗,157.8728公頃;保障性住宅7宗,27.2437公頃;其他21宗,161.7145公頃。按供地方式劃分,劃撥29宗,190.2799公頃;協議出讓13宗,91.5293公頃;“招拍掛”出讓45宗,255.9559公頃。
【節約集約利用土地】2010年,啟動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市 *** 成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印發了《洛陽市人民 *** 關于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型城市活動的實施意見》(洛政[2010]45號),召開了國土資源節約型城市創建工作動員大會。同時,開展了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模范縣(市、區)創建活動,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國家級創建試點,河南洛陽工業園區、宜陽縣產業集聚區、宜陽縣、孟津縣為省級創建試點。加大了產業集聚區標準化廠房建設力度,全年新建標準化廠房179.52萬平方米。
【土地開發整理】2010年,全市范圍內共實施了69個國家、省、市投資以及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安排的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這些項目分布在8縣1市4區,項目建設總規模22033.26公頃,總投資47632.2018萬元,新增耕地面積2149.46公頃。該批項目中已有55個項目通過了竣工驗收,14個項目已經完工或接近完工,準備接受竣工驗收。此外,利用河南省財政下達洛陽市的2009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申報批準了13個土地整理項目,建設總規模5319.24公頃,新增耕地面積187.52公頃,預算總投資12625.77萬元,目前該批項目正在進行實施前期準備工作,即將開工建設。
【第二次土地調查】2010年,按時保質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各項任務。2010年1月,完成了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統一時點更新和變更調查工作;5月,全面完成全市第二次土地調查自查整改及基本農田調查數據庫修改上報工作;11月,完成各縣(市、區)鄉鎮地籍調查外業調查成果預檢,市區及各縣城城鎮地籍調查數據庫基本完成;11月30日至12月3日,省第二次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專家組,對全市15個縣(市、區)第二次土地調查農村土地調查成果進行預檢,經專家組評審,全部通過省級預檢。
【地籍管理】2010年,按照國土資源部《關于開展全國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要求,對照《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內容及標準》逐條進行認真落實。截至2010年底,市本級以及各縣(市)區均已經達到了省級地籍管理規范化建設標準。在土地登記發證方面,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市國有土地使用權累計發證數469781本,發證率為88.3%;集體土地所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2870本,發證率為97.1%;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累計已發證數為17813本,發證率為89.8%;宅基地累計已發證數為1363271本,發證率為92.5%。市本級年度共辦理單位土地登記390宗,總面積10766023.2平方米;辦理土地抵押登記276宗,抵押面積7876843.8平方米,抵押金額565018.27萬元;辦理城鎮住房分割登記發證22525本,變更登記發證13692本。2010年,受理土地糾紛案件3起,已調查報 *** 處理決定2起,協調處理1起; *** 市 *** 訴訟案件3起,2起勝訴,1起在開庭審理中;處理 *** 案5起,結案4起;共處理、答復市長熱線、訴求熱線事項32起。
【地產交易】2010年,全市進行了57宗土地的公開掛牌交易,成交53宗,總成交面積276.68萬平方米,成交金額42.43億元。土地市場競爭激烈,洛陽新區土地價格出現639萬/元畝的新高,澗西區土地賣到621萬/元畝,瀍河區土地賣到361萬元/畝。
【礦產資源】2010年,全市已探明礦產4大類76種,其中金屬礦產22種,非金屬礦產45種,能源礦產7種,水汽礦產2種。共發現礦床(點)1067個,其中大型礦床41個,中型礦床69個,小型礦床415個。礦產資源潛在經濟總價值(不包括水汽礦產)20250億元。在已探明礦產資源中,鉬、鎢、金、鋁、煤、耐火粘土和白云巖在河南省占重要地位。礦產資源的分布以下特征:一是門類齊全、遠景較大。北部伊洛盆地以沉積礦產為主,是煤炭、鋁土礦、耐火粘土等外生礦產的重要成礦區和礦產地;南部熊耳山—外方山地區是金、銀和有色金屬成礦集中區和資源基地。在已發現的76種礦產中,包含了能源、黑色金屬、有色金屬、貴金屬、稀有金屬、冶金輔助材料、化工、建材等特種非金屬、地下水資源等礦產。二是蘊藏豐富、儲量集中。洛陽市的主要優勢礦產資源儲量在河南省均占重要地位,其中鉬礦占全省探明儲量的91%,鎢礦占99%,金礦占26%,銀礦占24%,鋅礦占18%,螢石礦占38%,耐火粘土占25%,冶金用石英巖占84%。主要礦產分布集中,形成了一批著名的大型、特大型礦田和礦床,主要包括1大銀礦(洛寧鐵爐坪)、2大鋁礦帶(新安、偃師)、3大煤田(新安、偃龍和宜陽)、5大鉬礦(欒川上房溝、三道莊、南泥湖、嵩縣雷門溝和汝陽東溝)、7大金礦(洛寧上宮、青崗坪、嵩縣祁雨溝、廟嶺—牛頭溝、前河、欒川潭頭、康山)。三是組分復雜、一礦多用。許多礦床都含有多種有益組分,多數已達工業要求,可用為共生或伴生礦床綜合利用。如金礦中伴生的銀、鉛、碲,鉛鋅礦中伴生的銀、銦,鉬礦中伴生的鎢、錸,伴生的硫和硅灰石,鋁土礦中伴生的鎵、鋰等。此外還有一區多礦即復式礦床現象,如鋁土礦層頂底板共生的煤炭、熔劑灰巖、高嶺土、耐火粘土、鐵礬土、硫鐵礦和山西式鐵礦等。四是交通便利、易于開發。洛陽地處隴海、焦枝兩大鐵路干線交會處,境內公路四通八達,同時伊、洛兩大河流水量充沛,煤電資源充足,為礦山建設提供了相當優越的外部條件。
【礦產資源整合】2010年,積極穩妥推進礦產資源整合,完成《河南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整合總體方案》規劃的12個省定重點整合礦區整合工作任務。整合礦區內原有采礦權44個,整合后設采礦權12個,減少采礦權32個;整合礦區內原有探礦權16個,整合后設探礦權2個,減少探礦權14個。按照省 *** 關于煤炭企業兼并重組政策要求,在市煤炭兼并重組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協助市煤炭局研究制定了洛陽市煤炭企業兼并重組實施方案。全市54個小煤礦由義煤集團等省重點骨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
【采礦權管理】2010年,全市共有各類采礦證702個。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額連續三年超過億元,2010年全市征收礦產資源補償費12104.523萬元。
【地質勘查管理】2010年度,洛陽市范圍內共有地質勘查項目477個。其中,3個項目為國土資源部發證,其余全部為河南省國土資源廳發證。省國土資源廳在洛陽市共設立50個地質周轉金計劃勘查項目,投入計劃勘查基金32億元。全市共有各類探礦權人263個。在洛陽市工作的地勘單位共有56家,分別來自地礦、化工、核工業、煤田、武警黃金部隊等行業部門和地礦中介機構。2010年度,全市共完成勘查市場投入11814.04萬元,完成技術人員投入4152個人月。具體投入勘查工作量:機械巖心鉆探65274米;槽探82257立方米;坑道施工23490米。另外還完成了部分地質填圖、剖面測量、地球物理、地球化學測量及樣品分析等工作。在勘查項目監督管理方面,2010年度共完成勘查項目 *** 審查13個,延續項目審查92個。共完成412個勘查項目年度報告審查。
【地質環境治理】2010年,在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做好2010年省兩權價款礦山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洛陽市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911萬元,中央財政資金488萬元;地質遺跡保護(地質公園)項目類2個,省財政下撥資金845萬元;同時爭取到一個國家級礦山環境治理類項目,中央財政下撥補助資金3500萬元。這些項目的實施將使一些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造成的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得到恢復,地質遺跡得到有效保護,使一些地質災害隱患得到消除或減弱。
【測繪管理】2010年,全市具有測繪資質的單位共有66家,其中甲級1家,乙級15家,丙級17家,丁級33家。2010年3月15日,市 *** 制定印發了《洛陽市測繪管理辦法》。制定了洛陽市基礎測繪“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研究制定了“十二五”期間洛陽市測繪發展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滿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對基礎地理信息服務的需求,加強測量標志保護工作,測量標志完好率達到90%以上。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2010年“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鄉所建設】2010年,全市對基層國土資源所實行統一化、專業化、規范化、人性化“四化”管理。積極籌措資金,先后爭取縣(市、區)財政資金近3000萬元,全市146個鄉所有128個鄉所擁有獨立的辦公場所;按照“六個必備”的要求,87%的鄉所配齊了執法巡查車輛,購置了電腦、傳真機、打印機、復印機、掃描儀等辦公辦案器材;嚴格落實“四本五簿八上墻”規范化建設標準,114個鄉所達到了省定標準,達標率為78.1%;大力實施“人才工程”,努力提高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隊伍業務素質,共有450名基層鄉所工作人員參加了相關知識的學習和培訓。2010年,積極開展基層鄉所“創先爭優”活動,全市16個鄉所被省國土資源廳表彰為優秀鄉所、24個鄉所為先進鄉所、69個為標準鄉所,共獲上級獎勵資金297.615萬元。
【執法監察】2010年,不斷強化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充分發揮聯合執法機制對資源的保護作用。一是全力做好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工作。第十次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監測圖斑405個,519宗地,面積12089.91畝。其中,軍用土地4宗,151.23畝;實地偽變化193宗,2684.52畝;新增建設用地322宗,9254.16畝(耕地8845.94畝)。新增建設用地中,合法用地289宗,8977.69畝(耕地8643.21畝),違法用地33宗,276.47畝(耕地202.73畝),全市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總面積的比例為1.95%。在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罰款238.8萬元,沒收違法所得1.34萬元,沒收違法建筑物面積8.97萬平方米,拆除違法建筑物面積1.42萬平方米,復耕土地面積21.4畝。2010年11月,此項工作順利通過國家驗收。二是完善聯合執法制度。完善國土資源監察隊伍和警察隊伍合署辦公、聯合辦案等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流程,建立獎懲措施,構建快速反應機制,嚴厲打擊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2010年,共依法查處各類國土資源違法案件29宗,收繳罰沒款1000余萬元。市國土資源監察支隊先后被國土資源部、洛陽市人民 *** 表彰為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單位和依法行政先進單位。三是進一步完善了“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 *** 制度。充分發揮了群眾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監督舉報作用,與衛星遙感監測、動態巡查等共同構成發現和查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快速反應平臺。
【年度榮譽】2010年,洛陽市國土資源局獲得全國“雙保”先進單位;再創省級文明單位稱號;“全省測繪系統先進集體”榮譽稱號;洛陽市 *** 給市國土資源局記集體二等功一次。
(周天龍)
如何保證測繪成果質量的可靠性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結合上級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制定本級質量監督抽查計劃,并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重點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測繪項目成果的質量監督抽查。
之一章 總則
之一條 為規范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以下簡稱“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加強測繪質量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計劃與方案制定、監督檢驗、異議受理、結果處理等,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國家測繪局負責組織實施全國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質量監督抽查工作。
第四條 質量監督抽查工作必須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第二章 計劃與方案制定
第五條 國家測繪局按年度制定全國質量監督抽查計劃,重點組織實施重大測繪項目、重點工程測繪項目以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影響面廣的其他測繪項目成果的質量監督抽查。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不應對同一測繪項目或者同一批次測繪成果重復抽查。
第六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專項列支質量監督抽查工作經費,并專款專用。
第七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時,應當制定工作方案,發布通告,開具通知單,審批技術方案。
第八條 質量監督抽查的質量判定依據是國家法律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以及測繪單位明示的企業標準、項目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當企業標準、項目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質量指標低于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或者推薦性標準的強制性條款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或者推薦性標準的強制性條款作為質量判定依據。
第九條 監督抽查的主要內容是:
(一)項目技術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二)項目中使用的儀器、設備等的檢定情況及其精度指標與項目設計文件的符合性;
(三)引用起始成果、資料的合法性、正確性和可靠性;
(四)相應測繪成果各項質量指標的符合性;
(五)成果資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
(六)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章 監督檢驗
第十條 質量監督抽查工作中需要進行的技術檢驗、鑒定、檢測等監督檢驗活動,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具備從事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工作條件和能力的測繪成果質量檢驗單位(以下簡稱“檢驗單位”)承擔。
第十一條 檢驗單位應當制定技術方案,技術方案經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檢驗單位組織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的檢驗人員,開展檢驗工作。
第十二條 檢驗人員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工作紀律,恪守職業道德,保守受檢測繪成果涉及的技術秘密、商業秘密,履行檢驗過程的保密職責。
與受檢單位或者受檢項目有直接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檢驗公正的人員不得參加檢驗工作。
第十三條 檢驗開始時,檢驗單位應當組織召開首次會,向受檢單位出示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開具的監督抽查通知單,并告知檢驗依據、 *** 、程序等。
檢驗過程中,檢驗單位應當按照技術方案規定的程序,開展檢驗工作。檢驗單位可根據需要,向測繪項目出資人、設計單位、施測單位、質檢單位等調查、了解項目相關情況,實施現場檢驗。
檢驗完成后,檢驗單位應當組織召開末次會,通報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第十四條 受檢單位應當配合監督檢驗工作,提供與受檢項目相關的合同、質量文件、成果資料、儀器檢定資料等,對檢驗所需的儀器、設備等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十五條 對依法進行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受檢單位不得拒絕。拒絕接受監督檢驗的,受檢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按照“批不合格”處理。
第十六條 檢驗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標準,客觀、公正地作出檢驗結論,并于全部檢驗工作結束后三十個工作日內將檢驗報告及檢驗結論寄(交)達受檢單位。
第四章 異議受理
第十七條 受檢單位對監督檢驗結論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論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異議報告,并抄送檢驗單位。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檢驗結論。
第十八條 檢驗單位應當自收到受檢單位書面異議報告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復驗結論,并報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十九條 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受檢單位書面異議報告,需要進行復檢的,應當按原技術方案、原樣本組織。
復檢一般由原檢驗單位進行,特殊情況下由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其他檢驗單位進行。復檢結論與原結論不一致的,復檢費用由原檢驗單位承擔。
第二十條 監督檢驗工作完成后,檢驗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監督檢驗報告、檢驗結論及有關資料報送組織實施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第五章 結果處理
第二十一條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定檢驗結論,依法向社會公布質量監督抽查結果,確屬不宜向社會公布的,應當依法抄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權利人和利害相關人。
第二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質量監督抽查結果及工作總結報上一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非本行政區域內測繪單位的質量監督抽查結果應當抄告其測繪資質審批和注冊機關。
第二十三條 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測繪單位,組織實施質量監督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向其下達整改通知書,責令其自整改通知書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進行整改,并按原技術方案組織復查。
測繪單位整改完成后,必須向組織實施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整改情況,申請監督復查。逾期未整改或者未如期提出復查申請的,由實施抽查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強制復查。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的,或復查仍不合格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2020
測繪資質管理辦法
(2020年最新征求意見稿)
之一條【立法目的】 為了加強測繪資質管理,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維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
第三條【分級分類】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兩個等級。
測繪資質的專業類別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工程測量、海洋測繪、界線與不動產測繪、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 *** 、互聯網地圖服務。
第四條【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為自然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導航電子地圖 *** 甲級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自然資源部負責。
前款規定以外的本行政區域內的測繪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
第五條【公開便民】 審批機關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則,充分利用部門之間共享信息,提高行政效率,做好管理和服務。
審批機關應當將申請測繪資質的方式、依據、條件、程序、期限、材料目錄、審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
第六條【申請條件】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法人資格;
(二)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測繪專業技術人員和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
(三)有與從事的測繪活動相適應的技術裝備和設施;
(四)有健全的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測繪成果和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第七條【申請和受理】 審批機關對申請單位提出的測繪資質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決定受理并發放受理通知書;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單位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審批機關職責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單位向有關審批機關申請。
第八條【受理和審查的方式】 審批機關應當網上受理、審查測繪資質申請。必要時,審批機關也可以進行實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進行實地核查。
第九條【審查和決定】 審批機關受理測繪資質申請后,應當依據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測繪資質的書面決定。
因特殊情況在十五個工作日內不能作出決定的,經本審批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個工作日,并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單位。
第十條【審查結果】 審批機關作出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申請單位頒發測繪資質證書。審批機關作出不予批準測繪資質決定的,應當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單位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十一條【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為五年。測繪資質證書包括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紙質證書和電子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樣式由自然資源部統一規定。
第十二條【資質延續】 測繪單位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九十日前,向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
審批機關應當根據測繪單位的申請,在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的決定;逾期未作出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第十三條【資質變更】 測繪單位變更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的,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重新申請辦理測繪資質審批。
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第十四條【資質注銷】 測繪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予以注銷測繪資質證書:
(一)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
(二)法人依法終止的;
(三)測繪資質行政許可決定依法被撤銷、撤回的;
(四)測繪資質證書依法被吊銷的;
(五)申請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
第十五條【合并轉制】 測繪單位發生合并的,可以承繼合并前的測繪資質等級和專業類別。
測繪單位發生轉制或者分立的,應當向相應的審批機關重新申請測繪資質。
第十六條【測繪監理】 測繪單位可以監理同一專業類別的同等級或者低等級測繪資質單位實施的該專業類別的測繪項目。
第十七條【證書換發】 測繪單位在領取新的測繪資質證書時,應當將原測繪資質證書交回審批機關。
測繪資質證書遺失的,測繪單位可以向審批機關申請補領。
第十八條【信息變更報告】 測繪單位取得測繪資質后,變更專業技術人員或者技術裝備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向相應的審批機關報告。
第十九條【監督檢查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的單位提供有關測繪資質的文件和資料,進行查閱或者予以復制;
(二)要求被檢查的單位就有關測繪資質的問題作出說明;
(三)進入被檢查單位及其實施測繪活動的現場進行實地檢查;
(四)責令非法測繪的單位停止違反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被檢查的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不得隱瞞、拒絕和阻礙。
第二十條【測繪項目】 測繪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在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報送測繪項目清單。
第二十一條【隨機抽查】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隨機抽查機制,依法對測繪單位的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技術和質量保證體系、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等測繪資質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抽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合理確定隨機抽查比例;對于投訴舉報多、有相關不良信用記錄的測繪單位,可以加大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二十二條【信用懲戒】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測繪單位信用體系建設,及時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
測繪單位在測繪行業信用懲戒期內不得申請晉升測繪資質等級和增加專業類別。
第二十三條【法律責任一】 申請測繪資質的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并給予警告。該單位在一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法律責任二】 測繪單位依法取得測繪資質后,存在不符合其測繪資質等級或者專業類別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并納入測繪單位信用記錄予以公示。
第二十五條【法律責任三】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測繪資質證書的,審批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該單位在三年內再次申請測繪資質的,審批機關不予受理。
第二十六條【法律責任四】 測繪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在監督檢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給予警告。
第二十七條【行政機關責任】 縣級以上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測繪資質審批和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分級標準】 測繪資質等級專業類別的具體申請條件和申請材料由自然資源部另行制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適當提高測繪資質分類分級標準中的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的數量要求。具體調整標準于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報送自然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例外情形】 外商投資企業測繪資質的申請、受理和審查,依據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條【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2020年 月 日起施行。

測繪管理中存在哪些問題 如何解決
目前我國測繪管理體制的問題說白測繪資質單位自查整改了就是一句話:本末倒置測繪資質單位自查整改,嚴重低估野外勞動人員的價值,嚴重低估一線生產人員的價值!主要表現如下:
一、地方 *** 重視不夠,對工程測繪認識不到位。
一些地方 *** 過度追求經濟建設,忽視了工程測繪及信息化建設工作,對工程測繪的意義認識不夠深遠,有些地方甚至沒有編制工程測繪規劃,更沒有將工程測繪的發展與信息化建設結合起來,以至于信息化建設成果不能快速轉化為經濟和社會效益。同時,由于一些地方測繪法制建設滯后,未制定完善的配套法律法規,加上 *** 缺乏對工程測繪的有效宣傳,致使大眾沒有認識到工程測繪的作用,工程測繪沒有完全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工程測繪行業管理混亂,存在無證測繪和違規測繪情況
1.無證測繪
有測繪資質證但超出證載業務范圍承擔工程測繪任務,同樣屬于違法測繪。
存在借證、賣證的測繪行為,給無證單位或個人提供了損害工程測繪單位和工程測繪工作者利益和形象的違法行為提供了方便。
2.違規測繪
在工程測繪市場上,存在以下違規測繪情況,一是無標準,無規范和圖式,或不懂標準測繪,個別從事工程測繪的企業和個人,連最基本的測繪規范和圖式都沒有,其行為難以符合工程測繪要求,二是明知有標準但為了偷工減料而不去執行標準,此現象主要集中在小型煤礦企業和礦產部門以及工程建設行業,個別企業在提供的基礎圖件中為了節省開支,甚至出現將1/1000圖放大后當1/50、1/100圖使用,三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個別用戶提出違法測繪的特殊需求,要求工程測繪單位和個人強化或簡化某些數據,對一些重要的地理信息數據如位置、高程、深度、長度、面積等任意放寬標準。
3.缺乏測繪數據共建共享機制
由于工程測繪數據的共享機制未完全建立,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各企事業單位為滿足自身建設和管理的需要,自籌資金組織施測,造成同一地區不同單位重復測繪的現象,導致工程測繪資源的嚴重浪費,而且還造成測繪基準不同、技術標準不一、成果質量不均等現象,特別是當前部分地方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國土資源等部門根據部門需要進行測繪、更新不同比例尺的地圖,出現重復投資、重復測量,造成了財政資金的浪費。
4.測繪人才隊伍不均衡、結構不合理
由于各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的不同,導致各地區測繪人才分布不均衡。部分經濟條件較差的地區,由于財力問題,對工程測繪投入少,造成工程測繪隊伍經費來源不足,人才向沿海城市流失的現象嚴重。同時,工程測繪人才結構不合理。我國工程測繪隊伍大多為一些勞動密集型的測繪隊伍,缺乏高素質全面能型的領軍人才,一線工程技術人員知識更新達不到要求,嚴重影響了我國工程測繪事業的發展。
5.缺乏開發、創新能力
現階段,由于我國的工程測繪產品不夠豐富,社會化程度不高,工程測繪主要應用在國土、城建等一些建設部門,并沒有走入廣大人民的生活中,應用的范圍太小。同時,現有產品生產周期長,更新速度緩慢、種類少,致使一些用戶使用比較困難,侵權盜版、假冒偽劣產品層出不窮,存在應急保障能力不強,基礎地理信息現實性差等問題,特別是造成重大突發事件后,不能適應應急需求。此外,工程測繪新技術的開發、創新的能力不足,數據的采集、管理與應用等方面的軟件開發能力薄弱,與國外先進水平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制約著整個測繪事業整體水平的提高。
測繪成果質量管理制度
測繪質量管理制度
之一條 質量管理方針 (大致可分成3條來寫,目的、理念、要求)總則
優質測繪,高效創新,誠信為本,樹立以用戶為中心的理念,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用戶的需求,信守合同,遵守承諾,為用戶提供適用、可靠的測繪資料和先進可行的設計成果;以高質量的測繪產品和服務;達到用戶的完全滿意。培養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備, 訓練有素的管理人才和測繪科技人才的測繪隊伍;保持先進的技術和設備;營造適宜的生產環境;提高全體職工的質量意識,持續改進質量管理;堅持科技創新,實施科教興所,提升核心競爭力,在科技和質量方面保持行業先進水平.
第二條 質量管理目標 同樣寫到總則里面
質量——交付測繪產品合格率達 100%;信譽——保證測繪合同履約率達 100% ;服務——追求用戶滿意率達 100% ;科技——始終保持行業的先進水平為實現我所的質量目標,(質量、信譽、服務、科技四個方面寫4條)
單位全體職工按照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和要點,結合本單位職能和承擔的工作,對單位的質量目標進行量化分解,制定年度質量目標. (目標制定,量化分解)
第三條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
測繪生產質量管理是指測繪單位從承擔測繪任務,組織準備,技術設計,生產作業直至產品交付使用全過程實施的質量管理. 它貫徹 "質量之一, 注重實效" 的方針,以保證質量為中心,滿足需求為目標,防檢結合為手段,全員參與為基礎,促進本單位走質量效益的發展道路.(定義取為單獨一項)制定制度如下: (以下每款寫為一條)
1,外業生產管理
A, 外業作業人員必須熟練操作各種測繪儀器熟悉并理解作業依據的測量規 范及項目的技術設計書內容.
B,對技術設計書有關條款如有不同意見,不得擅自修改,應報單位復議, 作業中應嚴格按照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操作.
C,測量使用的儀器設備應良好運行,并按規范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儀器進行 檢驗.全站儀,精密水準儀應每年一次,送省技術監督局檢定.
D,儀器必須有專業人員操作,任何未經培訓并沒有上崗證的人員均不得使 用儀器,儀器操作應按規范要求進行,操作人員應培養正確的操作習慣,不當操 作造成儀器損壞或測量成果不合格者,以待崗培訓的方式處理.
E,注意生產安全.牢固樹立生產安全的概念,生產作業中時時不忘安全.
F,測量工作結束后,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交外業組長復查,復查合 格后,提處質檢組,外業觀測記錄應符合規范規定的要求,各專業外業工作結束 后,應提交規范的成果資料.
2,內業生產管理
A,由專人負責檢查外業觀測記錄數據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的格式,閉合差是 否超限,若檢查不合格,應補測或重測.
B, 內業作業人員應嚴肅認真, 一絲不茍, 嚴格按規范規定的要求整理數據. 內業計算資料均應有計算人,復核人,審核人簽名.
C,內業作業中有不清楚的地方,絕不能憑主觀推測處理,應詢問外業人員確認,或如有必要親赴作業現場確認.
D,內業操作中使用的軟件應驗證,作業員應熟練掌握軟件的使用 *** ,避 免丟失數據或錯誤發生.
E, 內業工作結束后, 應會同外業組長編寫本次工程的技術總結及測繪報告, 迎接質檢組的質量檢查.
第四條 測繪技術質量管理
(1)接受測量任務后,應組織技術人員踏勘現場,收集資料,起始點資料應由甲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蓋章后,才能交外業組.
(2)根據甲方要求和工程實際情況,以規范為依據,編寫測量任務書和技術設計書,可以指定一人起草,再由測繪管理技術人員會審,編寫結束后簽名.
(3)應定期組織測量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不段引進和吸引新技術新方 法,提高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
(4)應加強對技術工人的培訓和實踐,積極響應勞動管理部門推行的持證上崗制度,技術工人必須持證上崗.
(5)不斷研究開發新的技術應用,針對實際工作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相 應的解決辦法,鼓勵動腦筋,想辦法,努力把每個環節做到規范化,以提升整個 單位的技術水平.
(6)一個測繪工程結束后,都應提交完整的資料并歸檔,應十分重視資料 整理工作 ,對不完整或不合格的資料應堅決重做.
(7)測量成果和資料不得私自提供他人,應嚴守保密制度如發現私自提供 他人測量成果者,以批評教育或下崗的方式處理,情節嚴重者由黨政部門按黨紀國法處理. 測繪質量管理.
第五條 測繪產品質量管理.
A,質量是企業的生命,每個員工都必須有自覺的質量概念,產品質量是一 把尺子,質量好壞代表了單位的形象和綜合管理水平,應推廣全面質量管理.
B,外業組嚴格按規范和技術設計書的要求作業,嚴把質量關,外業記錄應 全面推行電子記錄方式作業,外業觀測應遵守各類工程對氣象因素的要求,決不 能蠻干.
C, 儀器精度是測量精度的重要保證, 因此測量前的儀器檢查是十分重要的. 全站儀必須檢查其測距精度,水平角,垂直精度,十字絲位置是否正確,垂直誤 差,分叉誤差等,如發現不合精度要求,必須立即改正或送修.水準儀必須檢查 圓盒水準氣泡,管水準氣泡,十字絲,I 角,特別是 I 角的檢查,發現問題,必須改正或送修.測深儀必須做比對測量,如測深不準,要立即校正或送修.所有 檢查項目要有記錄,有簽字,有問題的要有匯報,有處理意見.
D,嚴格執行"兩級檢查,一級驗收"的制度,外業組自檢,質檢組復檢, 總工室驗收.
E,測量工程應編寫相應的測量成果或測量技術報告,并履行驗收手續.
第六條 測繪產品質量檢查的內容和 ***
為了確保成果,成圖的質量,作業小組在測圖過程中必須做好經常性檢查. 做到站站檢查:每站測圖結束,檢查本站所測地籍要素,地物,地貌有無錯誤和 遺漏,用儀器檢查鄰站所測部分界址點,地物,地貌點的平面和高程是否超限, 如有錯誤,及時糾正;沿途檢查:遷站過程中,沿途進行巡視檢查,觀察圖上的地物,地貌是否正確,有無遺漏;全面檢查:本幅圖的野外工作結束后,作業小組還應對本幅圖作一次全面的檢查,以保證成果成圖質量,便于檢查驗收.全面檢查包括室內檢查,野外巡視檢查和儀器檢查三種.
A,室內檢查,它是檢查成果成圖質量的之一步.首先,檢查各種控制資料 是否齊全;各項成果的圖形條件是否滿足要求;計算是否正確;有無超限或其它 不符合要求的數據; 圖上注記的高程是否與計算成果一致. 其次, 檢查各種記錄, 觀測和計算手簿中的記載是否齊全, 正確, 清晰, 有無連環涂改, 是否合乎要求. 所有控制資料都應作全面詳細檢查,但也可視實際情況重點抽查其中某一部分.
B,野外巡視檢查,它比較容易了解測圖質量的一般情況和發現作業中的缺 點與錯誤.選擇巡視路線的原則是:既能檢查室內發現重大疑點,又能檢查范圍 較大,分布均勻的測繪面積.其 *** :一般沿道路進行.檢查進將原圖上地物, 地貌與實地對照比較,查看有無遺漏,綜合取舍情況,形狀是否相似,地貌顯示 是否逼真,符號運用,名稱及其它注記是否正確等,發現問題現場改正。
第七條 質量管理活動
1,評選"質量信得過班組"
2,評選"優秀測繪工程項目"活動
3,評選"優秀測量能手"稱號活動
4,邀請測量專家對單位進行技術指導
5,與其它測量單位進行技術交流
↑事實上貌似沒有這個事
第八條 遠期目標
爭取完成 ISO 質量體系認證以及計量認證這兩項管理體系的認證工作.
測繪單位技術崗位崗位職責(以下提前到總則之后)
(一)測繪質量的技術負責人:
1、熟悉測繪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作業的技術規范,掌握測繪項目的生產過程,對測繪產品的技術、質量負責;
2、負責項目合同的簽定;
3、負責項目的技術方案,質量標準制定;
4、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主要技術問題的處理;
5、負責對項目設計書,檢查報告的審核;
6、負責項目經費、人員、物資、儀器的統一協調安排。
(二)項目負責人:
1、負責項目設計、組織實施、產品檢查;
2、對組織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
3、負責對一般性技術問題、質量問題處理;
4、負責項目工作總結、檢查報告的撰寫;
5、負責產品質量檢查的組織;
6、負責成果資料的整理歸檔上交。
(三)技術人員:
1、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項目負責人交給的測繪生產任務;
2、對所完成的測繪產品質量負責;
3、對測繪資料,成果負有保密責任;
4、負責對所完成的測繪成果、資料整理上交;
5、愛護儀器設備。
(四)質量檢查及質量檢查員:
1、質量檢查員必須通過省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組織的專門培訓、獲得培訓合格證書;
2、質量檢查程序:
(1)作業員自檢;
(2)作業員互檢;
(3)專職質檢員或 *** 質檢員檢查;
(4)項目負責人撰寫檢查報告上報技術負責人審核。
(五)后勤管理人員:
1、為測繪生產提供物質保障和后勤服務,確保生產之一線任務的順利完成;
2、負責儀器設備的保管、維護;
3、負責測繪技術標準的收集;
4、負責測繪資料的收集,成果資料的管理;
5、負責車輛的駕駛和保養;
6、負責物資的采購、供應、保管;
7、負責經費的管理。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目的依據)
為了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管理,提高測繪質量,明確測繪質量責任,保障城市安全,維護公眾利益及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上海市測繪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及實施測繪質量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主管部門)
市測繪管理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測繪質量的統一監督管理。
第四條(測繪單位責任)
測繪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測繪質量的法律法規,對完成的測繪成果質量負責,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對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測繪統一標準)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測繪活動,應當使用與國家測繪系統相聯系并相對獨立的上海平面坐標系統和吳淞高程系統,執行國家、行業和本市規定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因特殊需要,確有必要采用其他坐標系統的,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商相關部門批準。
測繪合同中約定特殊技術要求的,不得違反國家和本市規定強制執行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準。
第二章 測繪質量管理制度
第六條(測繪資質制度)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作業限額內從事測繪活動,保證測繪成果質量。
外省市測繪單位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應當持有效的《測繪資質證書》向市測繪管理部門備案,并接受市測繪管理部門進行的測繪質量監督管理。
第七條(測繪質量體系)
測繪單位應當全面推行質量管理,健全質量管理的規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測繪質量體系,并保障質量體系有效運行。
第八條(資格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配備符合規定的專業技術人員和質量檢驗人員,并按照國家規定的執業資格條件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和生產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承擔具體的測繪工作,保證測繪工作質量。
第九條(技術設計保障制度)
測繪項目施測前,應當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寫測繪技術設計書,技術設計書應當按照規定經過單位有審核權限人員的核準,確保測繪技術設計書規范且符合要求。禁止沒有技術設計書的測繪項目施測。
第十條(質檢制度)
測繪單位應當健全質量檢驗的規章制度。按照國家測繪生產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設立質量檢查機構或者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對測繪產品的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并對測繪項目質量進行最終檢查,保證測繪成果的質量。
各級質量檢查人員對其檢驗工作的質量負責,并有權予以質量否決,有權越級反映質量問題。
第十一條(測繪儀器與測繪軟件)
測繪單位使用的測繪儀器,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檢定或者校準,進口的測繪儀器應當符合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禁止使用未通過檢定或者超過有效期的測繪儀器從事測繪活動。
測繪單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測繪軟件。
第三章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
第十二條(監督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本市測繪質量的監督檢查,通過組織年度檢查、專項檢查以及其他形式的質量監督檢查,保障本市測繪成果的質量。監督檢查主要包括對測繪單位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的檢查,以及對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監督檢驗。
上海市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按照市測繪管理部門的質量監督工作計劃,具體承擔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第十三條(年度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質量監督工作計劃,每年組織測繪質量年度檢查。年度檢查主要進行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的檢查,以及抽檢其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情況。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列為當年度被檢查單位:
(一)初次取得測繪資質的;
(二)原測繪資質升級或增加測繪業務范圍的;
(三)上一年度檢查或專項檢查不合格的;
(四)有違法行為,被立案查處的;
(五)其他應當檢查的。
被列為年度檢查的單位數量不少于在本市從事測繪活動的有效持證單位總數的20%。
第十四條(專項檢查)
市測繪管理部門根據測繪管理需要和測繪成果質量現狀,每年有針對性地組織對某一類測繪專業項目進行質量專項檢查,專項檢查主要對完成的測繪項目成果質量進行檢驗。測繪持證單位的業務范圍中涉及專項檢查項目內容的,應當列為年內的專項檢查被檢單位。
第十五條 (基礎測繪和重大建設工程測繪質量檢驗)
市測繪管理部門對本市基礎測繪成果實行全面質量檢驗。基礎測繪項目的測繪成果必須經市測繪管理部門組織的質量檢驗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本市重大建設工程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超過30萬元的測繪項目,其測繪成果逐步推行須經省級以上測繪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的質量檢驗制度,確保重大建設工程質量,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第十六條(地下管線跟蹤測量的質量抽檢)
市測繪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項目的質量監督,對地下管線跟蹤測量過程及時進行抽檢,保障地下管線跟蹤測量數據的準確性。
第十七條(對質量不合格舉報的檢查)
被舉報涉嫌生產不合格測繪成果的單位,市測繪管理部門應在初步查實后,組織對該單位的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以及測繪成果的質量狀況進行全面檢查。
第十八條(材料提供)
測繪單位應當配合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法組織的測繪質量監督檢查,無償提供相關材料,并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涉及質量管理體系的建立及運行狀況檢查的,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有關質量體系、質量管理制度建立情況的材料;
(二)執行質量管理制度情況的材料;
(三)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對被抽檢的測繪項目,測繪單位應提供如下材料:
(一)技術設計相關材料;
(二)項目質量控制的相關文件;
(三)項目完成后的成果材料;
(四)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
檢查結束后,測繪單位提供的材料應予以返還。
第十九條(檢驗程序、標準及結果判定)
測繪質量管理體系的檢查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的程序和技術 *** 執行國家和本市地方標準及規定。
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按“(批)合格”、“(批)不合格”判定。
測繪單位以瞞報、提供虛假材料或者拒絕提供測繪成果材料為手段,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其當次檢查結果即為不合格。
第二十條(申請復檢)
測繪單位對測繪項目成果的監督檢驗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檢驗結果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市測繪管理部門或者市技術監督部門申請復檢。向市測繪管理部門申請復檢的,由市測繪管理部門依據申請組織復檢。
第二十一條(結果利用)
測繪單位的質量管理狀況和成果質量的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測繪資質審查和年度注冊的重要依據。非本市測繪單位的測繪成果質量監督檢驗結果,應當作為備案管理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質量責任)
測繪單位違反規定,提供質量不合格的測繪成果的,市測繪管理部門給予通報批評,責令補測或者重測,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測繪資質證書;給用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三條 (工作自律)
測繪質量監督檢查人員有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施行日期)
本規定自2007年8月18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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