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資質管理規定?
1、測繪資質管理規定主要內容: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負責全國測繪資質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測繪資質證書,并在測繪資質等級許可的專業類別和作業限制范圍內從事測繪活動。
3、法律分析:《測繪資質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對測繪資質的監督管理,規范測繪資質行政許可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地理信息產業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制定的規定。
測繪資質取消后, *** 人員自動解除了嗎?
測繪資質未辦理注銷 復審換證人員信息未解除 其他用證單位使用需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測繪資質申請通過“全國測繪資質管理信息系統”(http://zz.ch.mnr.gov.cn)開展網上申報、受理、審批。
申請或被動注銷測繪資質,名下的相關人員資格證也需要主動撤出,該資格證才能進行再次 *** 。同時需經過本人同意才可以 *** ,否則后期會產生嚴重后果。
肯定不會取消,這是趨勢。而且測繪資質分級標準還有這種規定:自標準執行之日起滿5年后,丙、丁級測繪資質單位也應當具備相應數量的注冊測繪師。也就是說,以后只要是測繪單位,都要求有注冊測繪師。
下列情形中,發證機關應當注銷測繪資質證書的是()
1、測繪單位名稱、注冊地址、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有關部門的核準材料,申請換發新的測繪資質證書。
2、國家測繪局為甲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甲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為乙、丙、丁級測繪資質審查機關,負責乙、丙、丁級測繪資質的受理、審查和頒發《測繪資質證書》。
3、根據《注冊測繪師制度暫行規定》,對以不正當手段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測繪師資格證書》的,由發證機關收回。自收回該證書之日起,當事人()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注冊測繪師資格考試。
4、測繪單位兩年內未承擔測繪項目的,由發證機關收回測繪資質證書。第十七條 凡承擔測繪項目的單位,施測前應當按照省人民 *** 的有關規定,向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
5、(二)以其他測繪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三)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從事測繪活動。
6、合并、分立的,應當重新辦理測繪資質證書。終止測繪業務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測繪資質注銷手續。
評論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