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述城市總體規劃的編制內容?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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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總體規劃
第五條 編制總體規劃需收集的基礎資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項:
(一)市(縣)域基礎資料
1、市(縣)域的地形圖,圖紙比例為1/50000~1/200000;
2、自然條件:包括氣象、水文、地貌、地質、自然災害、生態環境等;
3、資源條件;
4、主要產業及工礦企業(包括鄉鎮企業)狀況;
5、主要城鎮的分布、歷史沿革、性質、人口和用地規模、經濟發展水平;
6、區域基礎設施狀況;
7、主要風景名勝、文物古跡、自然保護區的分布和開發利用條件;
8、三廢污染狀況;
9、土地開發利用情況;
10、國民生產總值、工農業總產值、國民收入和財政狀況;
11、有關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發展戰略、區域規劃等方面的情況。
(二)城市基礎資料
1、近期繪制的城市地形圖,圖紙比例為1/5000~1/25000。
2、城市自然條件及歷史資料
(1)氣象資料;
(2)水文資料;
(3)地質和地震資料,包括地質質量的總體驗證和重要地質災害的評估;
(4)城市歷史資料:包括城市的歷史沿革、城址變遷、市區擴展、歷次城市規劃的成果資料等;
3、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資料
(1)經濟發展資料:包括歷年國民生產總值、財政收入、固定資產投資、產業結構及產值構成等;
(2)城市人口資料:包括現狀非農業人口、流動人口及其中暫住人口數量,人口的年齡構成、勞動構成、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長和機械增長情況等;
(3)城市土地利用資料:城市規劃發展用地范圍內的土地利用現狀,城市用地的綜合評價;
(4)工礦企業的現狀及發展資料;
(5)對外交通運輸現狀及發展資料;
(6)各類商場、市場現狀和發展資料;
(7)各類倉庫、貨場現狀和發展資料;
(8)高等院校及中等專業學?,F狀和發展資料;
(9)科研、信息機構現狀和發展資料;
(10)行政、社會團體、經濟、金融等機構現狀和發展資料;
(11)體育、文化、衛生設施現狀和發展資料;
4、城市建筑及公用設施資料
(1)住宅建筑面積、建筑質量、居住水平、居住環境質量;
(2)各項公共服務設施的規模、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質量和分布狀況;
(3)市政、公用工程設施和管網資料,公共交通以及客貨運量、流向等資料;
(4)園林、綠地、風景名勝、文物古跡、歷史地段等方面的資料;
(5)人防設施、各類防災設施及其他地下構筑物等的資料。
5、城市環境及其他資料
(1)環境監測成果資料;
(2)三廢排放的數量和危害情況,城市垃圾數量、分布及處理情況;
(3)其他影響城市環境的有害因素(易燃、易爆、放射、噪聲、惡臭、震動)的分布及危害情況;
(4)地方病以及其他有害居民健康的環境資料。
(三)必要時,需收集城市相鄰地區的有關資料。
第六條 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之前,大、中城市可根據實際需要編制總體規劃綱要,總體規劃綱要的成果為:
(一)文字說明
1、簡述城市自然、歷史、現狀特點;
2、分析論證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經濟社會發展的目標、發展優勢與制約因素,初步劃出城市規劃區范圍;
3、原則確定規劃期內的城市發展目標、城市性質,初步預測人口規模、用地規模;
4、提出城市用地發展方向和布局的初步方案;
5、對城市能源、水源、交通、基礎設施、防災、環境保護、重點建設等主要問題提出原則規劃意見;
6、提出制訂和實施城市規劃重要措施的意見。
(二)圖紙
1、區域城鎮關系示意圖:圖紙比例為1/500000~1/1000000,標明相鄰城鎮位置、行政區劃、重要交通設施、重要工礦區和風景名勝區。
2、城市現狀示意圖:圖紙比例1/25000~1/50000,標明城市主要建設用地范圍、主要干道以及重要的基礎設施。
3、城市規劃示意圖:圖紙比例1/25000~1/50000,標明城市規劃區和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大致范圍,標注各類主要建設用地、規劃主要干道、河湖水面、重要的對外交通設施。
4、其他必要的分析圖紙。
第七條 總體規劃的成果包括以下各項:
(一)城市總體規劃文本
1、前言:說明本次規劃編制的依據;
2、城市規劃基本對策概述;
3、市(縣)域城鎮發展
(1)城鎮發展戰略及總體目標;
(2)預測城市化水平;
(3)城鎮職能分工、發展規模等級、空間布局,重點發展城鎮;
(4)區域 *** 通設施、基礎設施、環境保護、風景旅游區的總體布局;
(5)有關城鎮發展的技術政策。
4、城市性質,城市規劃期限,城市規劃區范圍,城市發展方針與戰略,城市人口現狀及其發展規模。
5、城市土地利用和空間布局
(1)確定人均用地和其他有關技術經濟指標,注明現狀建成區面積,確定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和面積,列出用地平衡表;
(2)城市各類用地的布局,不同區位土地使用原則及地價等級的劃分,市、區級中心及主要公共服務設施的布局;(3)重要地段的高度控制、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的保護,城市風貌和特色;
(4)舊區改建原則,用地結構調整及環境綜合整治;
(5)郊區主要鄉鎮企業、村鎮居民點以及農地和副食基地的布局,禁止建設的綠色空間控制范圍。
6、城市環境質量建議指標,改善或保護環境的措施;
7、各項專業規劃,內容要求詳見第三章的規定。
8、3~5年內的近期建設規劃,包括基礎設施建設、土地開發投放、住宅建設等。
9、實施規劃的措施。
(二)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圖紙
1、市(縣)域城鎮分布現狀圖。圖紙比例為1/50000~1/200000,標明行政區劃城鎮分布、交通 *** 、主要基礎設施、主要風景旅游資源。
2、城市現狀圖。圖紙比例為大中城市1/10000或1/25000,小城市可用1/5000。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1)按《城市用地分類及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137-90)分類畫出城市現狀各類用地的范圍(以大類為主,中類為輔);
(2)城市主次干道,重要對外交通、市政公用設施的位置;
(3)商務中心區及市、區級中心的位置;
(4)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歷史地段范圍;
(5)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的范圍;
(6)園林綠化系統和河、湖水面;
(7)主要地名和主要街道名稱;
(8)表現風向、風速、污染系數的風玫瑰。
3、新建城市和城市新發展地區應繪制城市用地工程地質評價圖。圖紙比例同現狀圖,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1)不同工程地質條件和地面坡度的范圍、界線、參數;
(2)潛在地質災害(滑坡、崩塌、溶洞、泥石流、地下采空、地面沉降及各種不良性特殊的基土等)空間分布、強度劃分;
(3)活動性地下斷裂帶位置,地震烈度及災害異常區;
(4)按防洪標準頻率繪制的洪水淹沒線;
(5)地下礦藏、地下文物埋藏范圍;
(6)城市土地質量的綜合評價,確定適宜性區劃。(包括適宜修建、不適宜修建和采取工程措施方能修建地區的范圍)。提出土地的工程控制要求。
4、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圖。圖紙比例同現狀圖,標明行政區劃、城鎮體系總體布局、交通 *** 及重要基礎設施規劃布局、主要文物古跡、風景名勝及旅游區布局。
5、城市總體規劃圖。表現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各項規劃內容,圖紙比例同現狀圖。
6、郊區規劃圖。圖紙比例為1/25000~1/50000,圖紙應標明以下內容:
(1)城市規劃區范圍、界線;
(2)村鎮居民點、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等各項建設用地布局和控制范圍;
(3)對外交通用地及需與城市隔離的市政公用設施(水源地、危險品庫、火葬場、墓地、垃圾處理消納地等)用地的布局和控制范圍;
(4)農田、菜地、林地、園林、副食品基地和禁止建設的綠色空間的布局和控制范圍。
7、近期建設規劃圖。
8、各項專業規劃圖,詳見第三章的規定。
(三)附件
第三章:總體規劃階段的各項專業規劃
第八條
城市總體規劃中的專業規劃應包括第九條至第十九條所列各項。六度以上地震設防城市應編制抗震防災規劃。各項專業規劃要相互協調,文本和圖紙要符合本章的規定。單獨編制的各項專業規劃要符合該專業規劃的有關技術規定。
第九條 道路交通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對外交通
(1)鐵路站、線、場用地范圍;
(2)江、海、河港口碼頭、貨場及疏港交通用地范圍;
(3)航空港用地范圍及交通聯結;
(4)市際公路、快速公路與城市交通的聯系,長途客運樞紐站的用地范圍;
(5)城市交通與市際交通的銜接。
2、城市客運與貨運
(1)公共客運交通和公交線路、站場分布;
(2)自行車交通;
(3)地鐵、輕軌線路可行性研究和建設安排;
(4)客運換乘樞紐;
(5)貨運 *** 和貨源點布局;
(6)貨運站場和樞紐用地范圍。
3、道路系統
(1)各項交通預測數據的分析、評價;
(2)主次干道系統的布局,重要橋梁、立體交叉、快速干道、主要廣場、停車場位置;
(3)自行車、行人專用道路系統。
(二)圖紙內容
1、分類標繪客運、貨運、自行車、步行道路的走向;
2、主次干道走向、紅線寬度、重要交叉口形式;
3、重要廣場、停車場、公交停車場的位置和范圍;
4、鐵路線路及站場、公路及貨場、機場、港口、長途汽車站等對外交通設施的位置和用地范圍。
第十條 給水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用水量標準,生產、生活、市政用水總量估算;
2、水資源供需平衡,水源地選擇,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凈水方案,水廠制水能力;
3、輸水管網及配水干管布置,加壓站位置和數量;
4、水源地防護措施。
(二)圖紙內容
1、水源及水源井、泵房、水廠、貯水池位置,供水能力;
2、給水分區和規劃供水量;
3、輸配水干管走向、管徑,主要加壓站、高位水池規模及位置。
第十一條 排水工程規劃(含雨水工程與污水工程,必要時也可分開編制)。
(一)文本內容
1、排水制度;
2、劃分排水區域,估算雨水、污水總量,制定不同地區污水排放標準;
3、排水管、渠系統規劃布局,確定主要泵站及位置;
4、污水處理廠布局、規模、處理等級以及綜合利用的措施;
(二)圖紙內容
1、排水分區界線,匯水總面積,規劃排放總量;
2、排水管渠干線位置、走向、管徑和出口位置;
3、排水泵站和其它排水構筑物規模位置;
4、污水處理廠位置、用地范圍。
第十二條 供電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用電量指標,總用電負荷,更大用電負荷、分區負荷密度;
2、供電電源選擇;
3、變電站位置、變電等級、容量,輸配電系統電壓等級、敷設方式;
4、高壓走廊用地范圍、防護要求。
(二)圖紙內容
1、供電電源位置、供電能力;
2、變電站位置、名稱、容量、電壓等級;
3、供電線路走向、電壓等級、敷設方式;
4、高壓走廊用地范圍、電壓等級。
第十三條 電信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各項通訊設施的標準和發展規模(包括長途 *** 、市內 *** 、電報、電視臺、無線電臺及部門通訊設施);
2、郵政設施標準、服務范圍、發展目標,主要局所網點布置;
3、通訊線路布置、用地范圍、敷設方式;
4、通訊設施布局和用地范圍,收發訊區和微波通道的保護范圍。
(二)圖紙內容
1、各種通訊設施位置,通訊線路走向和敷設方式;
2、主要郵政設施布局;
3、收發訊區、微波通道等保護范圍。
第十四條 供熱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估算供熱負荷、確定供熱方式;
2、劃分供熱區域范圍、布置熱電廠;
3、熱力網系統、敷設方式;
4、聯片集中供熱規劃。
(二)圖紙內容
1、供熱熱源位置、供熱量;
2、供熱分區、熱負荷;
3、供熱干管走向、管徑、敷設方式。
第十五條 燃氣工程規劃
(一)文本內容
1、估算燃氣消耗水平,選擇氣源,確定氣源結構;
2、確定燃氣供應規模;
3、確定輸配系統供氣方式、管網壓力等級、管網系統,確定調壓站、灌瓶站、貯存站等工程設施布置。
(二)圖紙內容
1、氣源位置、供氣能力、儲氣設備容量;
2、輸配干管走向、壓力、管徑;
3、調壓站、貯存站位置和容量。
第十六條 園林綠化、文物古跡及風景名勝規劃(必要時可分別編制)
(一)文本內容
1、公共綠地指標;
2、市、區級公共綠地布置;
3、防護綠地、生產綠地位置范圍;
4、主要林蔭道布置;
5、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區保護范圍、保護控制要求。
(二)圖紙內容
1、市、區級公共綠地(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陵園,大于2000m2的街頭、居住區級綠地、濱河綠地、主要林蔭道)用地范圍;
2、苗圃、花圃、專業植物等綠地范圍;
3、防護林帶、林地范圍;
4、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區位置和保護范圍;
5、河湖水系范圍。
第十七條 環境衛生設施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環境衛生設施設置原則和標準;
2、生活廢棄物總量,垃圾收集方式、堆放及處理,消納場所的規模及布局;
3、公共廁所布局原則、數量。
(二)圖紙應標明主要環衛設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圍,可和環境保護規劃圖合并。
第十八條 環境保護規劃
(一)文本內容
1、環境質量的規劃目標和有關污染物排放標準;
2、環境污染的防護、治理措施。
(二)圖紙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圖:標明主要污染源分布、污染物質擴散范圍、主要污染排放單位名稱、排放濃度、有害物質指數;
2、環境保護規劃圖:規劃環境標準和環境分區質量要求,治理污染的措施。
第十九條 防洪規劃
(一)文本內容
1、城市需設防地區(防江河洪水、防山洪、防海潮、防泥石流)范圍,設防等級、防洪標準;
2、防洪區段安全泄洪量;
3、設防方案,防洪堤壩走向,排洪設施位置和規模;
4、防洪設施與城市道路、公路、橋梁交叉方式;
5、排澇防潰的措施。
(二)圖紙內容
1、各類防洪工程設施(水庫、堤壩閘門、泵站、泄洪道等)位置、走向;
2、防洪設防地區范圍、洪水流向;
3、排洪設施位置、規模。
第二十條
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人防規劃(必要時可分開編制)重點設防城市要編制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及人防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對地下防災(包括人防)設施、基礎工程設施、公共設施、交通設施、貯備設施等進行綜合規劃,統籌安排。
(一)文本內容
1、城市戰略地位概述;
2、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和人防工程建設的原則和重點;
3、城市總體防護布局;
4、人防工程規劃布局;
5、交通、基礎設施的防空、防災規劃;
6、貯備設施布局。
(二)圖紙
1、城市總體防護規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標繪防護分區,疏散區位置,貯備設施位置,主要疏散道路等。
2、城市人防工程建設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圖。標繪各類人防工程及與城市建設相結合工程位置及范圍。
第二十一條 各級歷史文化名城要做專門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則。
(一)文本內容
1、歷史文化價值概述;
2、保護原則和重點;
3、總體規劃層次的保護措施:保護地區人口規??刂?,占據文物古跡風景名勝的單位的搬遷,調整用地布局改善古城功能的措施,古城規劃格局、空間形態、視覺通廊的保護;
4、確定文物古跡保護項目、劃定保護范圍和建設控制地帶、提出保護要求;
5、確定需要保護的歷史地段、劃定范圍并提出整治要求;
6、重要歷史文化遺產修整、利用、展示的規劃意見;
7、規劃實施管理的措施。
(二)圖紙
1、文物古跡、歷史地段、風景名勝分布圖。圖紙比例1/5000~1/25000,在城市現狀圖上標繪名稱和范圍;
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圖。標繪各類保護控制地區的范圍,有不同保護要求的要分別表示。文物古跡、歷史街區、風景名勝及其他需保護地區的保護范圍、建設控制地帶范圍,近期實施保護修整項目的位置、范圍,古城建筑高度控制,其他保護措施示意。
控制性詳細規劃圖紙有哪些繪制要求及深度要求
控制性詳細規劃圖紙的繪制要求及深度要求:
(一)規劃用地位置圖(區位圖)(比例不限)
標明規劃用地在城市中的地理位置,與周邊主要功能區的關系,以及規劃用地周邊重要的道路交通設施、線路及地區可達性狀況。
(二)規劃用地現狀圖(1:2000)
標明土地利用現狀、建筑物狀況、人口分布狀況、鞏固屋舍實現轉、市政公用設施現狀。
1.土地利用現狀包括標明規劃區域內各類現狀用地的范圍界限、權屬、性質等,用地分至小類。
2.人口現狀指標明規劃區域內各行政轄區邊界人口數量、密度、分布及構成情況等。
3.建筑物現狀包括標明規劃區域內各類現狀建筑的分布、性質、質量、高度等。
4.公共服務設施、市政用地設施現狀標明規劃區內及對規劃區域有重大影響的周邊地區現有公共服務設施(包括行政辦公、商業金融、科學教育、體育衛生、文化娛樂等建筑)類型、位置、登記、規模等,道路交通 *** 、給水電力等市政工程設施、管線的分布情況等。
(三)土地使用規劃圖
規劃各類用地的界限,規劃用地的分類和性質、道路 *** 布局,公共設施位置;須在現狀地形圖上標明各類用地的性質、界線和地塊編號,道路用地的規劃布局結構,表明市政設施、公用設施的位置、登記、規模,以及主要規劃控制指標。
(四)道路交通及豎向規劃圖
確定道路走鄉、線性、橫斷面、各支路交叉口坐標、標高、停車場和其他交通設施為之機用地界線,各地塊室外地坪規劃標高;
1.道路交通規劃圖
在現狀地形圖上,標明規劃區內道路系統與區外道路系統的銜接關系,確定區內各級道路紅線寬度、道路線形、走向,標明道路控制點坐標和標高、坡度、緣石半徑、曲線半徑,重要交叉口渠化設計;軌道交通、鐵路走向和控制范圍;道路交通設施(包括社會停車場、公共交通及軌道交通站場等)的位置、規模與用地范圍。
2.豎向規劃圖
在現狀地形圖上標明規劃區域內各級道路為何地塊的排水方向,各級道路交叉點、轉折點的標高、坡度、坡長,標明各地塊規劃控制標高。
(五)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圖(1:2000)
標明公共服務設施位置、類別、等級、規模、分布、服務半徑,以及相應建設要求。
(六)工程管線規劃圖(1:2000)
各類工程管網平面布置、管徑、控制點坐標和標高,具體分為給排水、電力電訊、熱力燃氣、管線綜合等。必要時,可分別會址。
1.給水規劃圖
標明規劃區供水來源,水廠、加壓泵站等供水設施的容量、平面的位置及供水標高,供水管線走向和管徑。
2.排水規劃圖
標明規劃區雨水泵站的規模和平面為止,雨水管渠的走向、管徑及控制標高和出水口位置;表明污水處理廠、污水泵站的規模和平面位置,污水管線的走向、管徑、控制標高和出水口的位置。
3.電力規劃圖
標明規劃區電源來源,各級變電站、變電所、開閉所平面位置和容量規模,高壓線走廊平面位置和控制高度。
4.電信規劃圖
標明規劃區內電信來源,電信局所的平面位置和容量,電信管道走向、管孔數,確定微波通道的走向、寬度和起始點限高要求。
5.燃氣規劃圖
標明規劃區氣源來源,儲配氣站的平面位置、容量規模,燃氣管道等級、走向、管徑。
6.供熱規劃圖
標明規劃區熱源來源,供熱及轉換設施的平面布置,規模容量,供熱管網等級、走向、管徑。
(七)環衛、環保規劃圖
標明各種衛生設施的位置、服務半徑、用地、防護隔離設施帶等。
(八)空間形態示意圖(比例不限,平面一般比例為1:1000~1:2000)
表達城市設計構思與設想,協調建筑、環境與公共空間的關系,突出規劃區空間三位形態特色風貌,包括規劃區整體空間鳥瞰圖,及重點地段、主要節點立面圖和空間效果透視圖及其他用以表達城市設計構思的示意圖紙等。
(九)城市設計概念圖(空間景觀規劃、特色與保護規劃)(比例1:2000)
表達城市設計構思、控制建筑、環境與空間形態、檢驗與調整地塊規劃指標、落實重要公共設施布局。須表明景觀州縣、景觀節點、景觀界面、開放空間、視覺走廊等空間構成元素的布局和邊界及建筑高度分區設想;標明特色景觀和需要保護的文物保護單位、歷史街區、地段景觀位置邊界。
(十)地塊劃分編號圖(比例1:5000)
標明地塊劃分具體界限和地塊編號,作為地塊圖則索引。
(十一)地塊控制圖則(比例1:1000~1:2000)
表示規劃道路的紅線為止,地塊劃分界限、地塊面積、用地性質、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積率等控制指標,并標明地塊編號。一般分為總圖圖則和分圖圖則兩種。地塊圖則應在現狀圖上繪制,便于規劃內容與現狀進行對比。圖則中英表達以下內容:
1.地塊的區位;
2.各地快地用地界線、地塊編號;
3.規劃用地性質、用地兼容性及主要控制指標;
4.公共配套設施、綠化區位置及范圍,文物保護單位、歷史街區的位置及保護范圍;
5.道路紅線、建筑后退線、建筑貼現率,道路的交叉點控制坐標、標高、轉彎半精、公交站場、停車場、禁止開口路段、人行過街地道和天橋等。
6.大型市政通道的地下及地上空間的控制要求,如高壓線走廊、微波通道、地鐵飛行凈空間等;
7.其他對環境有特殊影響設施的衛生與安全防護距離和范圍;
8.城市設計要點、注釋。
分圖圖則是控制性詳細規劃成果的具體體現,繪制圖紙時需要具備以下方面內容:控制圖紙、控制表格、控制導則,此外還包括風玫瑰、指北針、比例尺、圖例、圖號和項目說明。圖則包括一些基本的組成要素,如“控制線”、坐標標注、其他標注和地塊編號等。
規劃報批需要哪些圖紙
《建筑工程規劃報批總平面圖制圖規定》第四條 ?建筑工程規劃報批總平面圖上主要應包含下列內容:
(一)現狀地形;
(二)用地紅線及各類控制線位置(坐標,可單獨出圖);
(三)擬建建筑物和構筑物外輪廓線(包括地上和地下)、其名稱或編號(幢編號命名規則為“幢序號+#”,其中幢序號為 *** 數字,如1#、2#、3#…)、出入口位置、層數、設計標高、定位(主要坐標,可單獨出圖)、建筑物外輪廓尺寸、相關文件要求明確的各類用房(如物業管理用房等)等;
(四)地塊內外的相鄰建筑間距、擬建建筑后退控制線距離;
(五)地塊的出入口位置,地塊內道路、綠地、停車場、廣場、運動場地、消防登高場地等位置或定位尺寸,與建筑工程配套建設的內部管線接入排出口位置(可單獨出圖);
(六)設計依據、尺寸單位、控制點坐標、高程系統、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補充圖例等。
擴展資料
《建筑工程規劃報批總平面圖制圖規定》第八條?進一步規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中經濟技術指標表的規劃建筑用途分類,具體詳見下表。
除B類和R類用地在規劃條件中明確允許規劃建筑用途外,其他用地上的規劃建筑用途分類一般與用地分類相對應,如娛樂康體用地上的劇院應寫成娛樂康體用房(劇院),文化設施用地上的劇院應寫成文化用房(劇院)。
對于涉及公共配套設施、涉及有安全防護要求的項目,或其它需特別說明的規劃建筑用途,應在其所屬規劃建筑用途分類后進行備注,如“服務式公寓”寫成“住宅(服務式公寓)”、“菜場”寫成“商業用房(菜場)”、“加油站”寫成“商業用房(加油站)”、“危險品倉庫”寫成“倉儲用房(危險品倉庫)”等。
參考資料來源:寧波規劃局-關于印發《建筑工程規劃報批總平面圖制圖規定》的通知
根據浙江省城市設計編制導則,詳細城市設計成果中規劃圖包括哪些圖紙內容?
圖紙由現狀圖、規劃圖和導則圖三部分組成,可增加分析圖。?
?1、現狀圖。包括區位圖、土地使用現狀圖、現狀建筑分析圖、現狀特色景觀資源分析圖等。? ?2、規劃圖:?包括空間景觀結構規劃圖;?土地使用規劃圖;?總平面圖;道路交通規劃圖;開放空間、重要界面、天際線、?濱水空間、夜景照明、地下空間等要素系統規劃圖;規劃控制指標圖;體現空間景觀意向的效果圖等。規劃圖應在1:500-1:2000?的地形圖基礎上繪制。? ??3、導則圖:?以街區或地塊為基本單元,對重要的控制與引導要求的圖形化表達。圖紙比例宜為1:1000-1:2000。
主要內容包括:? ??
a、在總平面圖基礎上表達的內容:?各類界線?(如地塊界線、建筑建設區域引導線、?特殊建筑輪廓線及保護范圍線、?特殊區域界線等);?開放空間范圍;?重要界面;?步行(慢行)通道;標志性景點及觀景視廊;各類標注。
???b、空間景觀效果圖或三維形態示意圖。可在其基礎上標注建筑高度。
???c、文字說明:?難以用圖形方式表達的重要控制和引導內容,如建筑或開放空間的特殊功能、?特色建筑的風格與材質、特殊的交通組織要求等。
? ?d、規劃控制指標表:包括地塊編號、用地性質、用地面積(以公頃為單位)、?容積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綠地率等項目,?如詳細城市設計與控制性詳細規劃同時編制,且城市設計的規劃控制指標已反饋至控制性詳細規劃,可取消該指標表。? ??
4、分析圖,其它能夠反映設計意圖的分析圖。
控制性詳細規劃規范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圖紙的內容要求
1、位置圖:圖紙比例不限; 用地現狀圖。圖紙比例為1/1000~1/2000,分類畫出各類用地范圍(分至小類),標繪建筑物現狀、人口分布現狀,市政公共設施現狀,必要時可分別繪制;2、土地使用規劃圖。圖紙比例同現狀圖,畫出規劃各類使用性質用地的范圍;地塊劃分編號圖。圖紙比例1/5000,標明地塊劃分界線及編號(和文本中控制指標相對應); 各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圖。圖紙比例為1/1000~1/2000,圖紙標繪以下內容: 規劃各地塊的界線,標注主要指標; 規劃保留建筑; 公共設施位置; 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線型、斷面,主要控制點坐標、標高; 停車場和其他交通設施用地界線;3、各項工程管線規劃圖。會各類工程管網平面位置、管徑、控制點坐標和標高。
城鎮總體規劃中所繪的圖紙必須包含哪些??還有就是文本和說明書在每個規劃中都是必須同時要的嗎?(注意是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城市、鎮的發展布局,功能分區,用地布局,綜合交通體系,禁止、限制和適宜建設的地域范圍,各類專項規劃等。
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應當作為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
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城市總體規劃還應當對城市更長遠的發展作出預測性安排。
文本和說明書在規劃中是必須同時要的
圖紙主要有:鎮域范圍內相關規劃圖、區域位置圖、鎮區現狀圖、用地規劃圖、功能結構規劃圖、道路系統規劃圖、道路交通設施圖、給排水工程規劃圖、電力、電信工程規劃圖、供熱工程規劃圖、燃氣工程規劃圖、園林綠地環衛規劃圖、消防規劃圖、綜合防災規劃圖、近期建設規劃圖、古建文物保護規劃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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