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使城市規劃的編制規范化如何科學編制城鄉規劃設計,提高城市規劃的科學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編制城市規劃,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編制城市規劃一般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根據實際需要,在編制總體規劃前可以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大、中城市可以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第四條 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由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需要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由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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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自治縣、旗)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詳細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

如何科學編制城鄉規劃設計他建制鎮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第五條 承擔編制城市規劃任務的單位,應當符合國家關于規劃設計資格的規定。第六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確定的各項規劃原則,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積極采用先進的規劃設計 *** 和技術手段。第七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對城市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自然環境、城市建設的歷史和現狀等情況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取得準確的基礎資料。

城市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城市規劃所需要的基礎資料。第八條 在編制城市規劃的各個階段,都應當運用城市設計的 *** ,綜合考慮自然環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對城市空間環境作出統一規劃,提高城市的環境質量、生活質量和城市景觀的藝術水平。第九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和經濟技術論證,并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和當地居民的意見。第十條 編制城市規劃采用的勘察、測量圖件和資料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勘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質量要求。第二章 總體規劃的編制第十一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確定城市總體規劃的重大原則,并作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第十二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論證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原則確定規劃期內城市發展目標;

(二)論證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地位,原則確定市(縣)域城鎮體系的結構與布局;

(三)原則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總體布局,選擇城市發展用地,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的初步意見;

(四)研究確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的重大原則問題,以及實施城市規劃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說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圖紙。第十四條 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綜合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空間發展形態,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期發展與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市合理發展。第十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同時應當對城市遠景發展作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是總體規劃的一個組織部分,應當對城市近期的發展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期限一般為五年。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期限可以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設規劃可以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條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 *** 所在地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二)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三)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四)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五)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六)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七)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八)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十)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十一)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 *** 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十三)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 *** 的建議;

(十四)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內容可以根據其規模和實際需要適當簡化。

城市規劃編制辦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建國以來,我國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共經歷了四次修訂。雖然歷次城市規劃編制辦法的整體規劃框架仍基本保持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層級,但自2006年4月1日起實施的新的編制辦法已在規劃主體多元化、系統性、科學性、由技術文件轉向公共政策和淡化城市設計等方面發生了改變。《城市規劃編制辦法》已于2005年10月28日經建設部第7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編制城市規劃,應當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基本目標,堅持五個統籌,堅持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人文資源,尊重歷史文化,堅持因地制宜確定城市發展目標與戰略,促進城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之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制定和實施城鄉規劃,在規劃區內進行建設活動,必須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城鄉規劃,包括城鎮體系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城市規劃、鎮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本法所稱規劃區,是指城市、鎮和村莊的建成區以及因城鄉建設和發展需要,必須實行規劃控制的區域。規劃區的具體范圍由有關人民 *** 在組織編制的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和村莊規劃中,根據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統籌城鄉發展的需要劃定。

住宅區城市規劃,城市規劃方案

要看一個城市的否合適人們長久居住,除了便利的生活條件之外最重要的恐怕就是這個城市的規劃設計了。本來現在人們的生活工作的壓力就大而大多數的人又沒有什么特別的 *** 來緩解壓力,心靈最深的依賴大概就是大家賴以生存的家了,所以宜居城市是大家解放心理壓力的避難之所,接下來小編帶大家去了解一下我們居住的地方是如何規劃的。

一、生態整體規劃設計的基本思想

現在的城市規劃學科知識對于“生態城市”功能概念的發展是不夠的,因為它是建立在工業文明時代的價值觀念和技術進步基礎上的,是人們針對工業文明所帶來的種種城市問題的被動式的反應,體現的是一種“擴張”或“掠奪”型的規劃思想。因而必須轉變城市規劃觀念、摒棄傳統規劃 *** ,在新的生態價值觀指導下,創立著眼于生態城市的規劃設計理論與 *** 體系是必要的,用新的規劃理論和 *** 去研究生態城市規劃設計的原理、 *** 、技術、手段、程序等問題。生態城市是在未來生態文明時代形成的一種不同于以往任何時代、全新的人類生存空間結構的重組。生態城市作為一種可預見的未來人類住區形態,使生態城市規劃具有了未來學的意義,它是對整個人類住區發展與進步的主動預測性地把握。 生態整體規劃設計是以社會—經濟—自然復合系統為規劃對象,以人—自然整體和諧的思想為基礎,應用城市規劃學、生態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知識以及多種技術手段(如生態工程、生態工藝),去辨識、模擬、設計和調控生態城市中的各種生態關系及其結構功能,合理配置空間資源、社會文化資源,提出社會、經濟、自然整體協調發展的時—空結構及調控對策。

二、生態城市設計

在編制生態城市規劃的基礎上,要精心做好生態城市設計,以真正實現城市的生態化目標,體現不同城市獨有的城市生態環境、城市文化、城市形象、城市風格特色和吸引力。其基本設計有以下三個方面:

1.城市景觀設計。城市景觀設計的目標是建立由建筑、園林等為主的人文景觀和各類自然生態景觀構成的城市自然生態系統。建筑景觀設計的重點是在平面規劃的基礎上做好空間天際輪廓線的規劃設計,特別是沿主要街道的建筑景觀設計要在做好高層超高層建筑景觀設計的同時,適當布置低層的生態建筑。園林設計的重點是要做好沿江、河、湖、溪等兩岸林帶,以及城市公園、城市廣場的景觀設計,融生態環境、城市文化、歷史傳統與現 *** 念及現代生活要求于一體,提高生態效益、景觀效應和共享性。各類自然生態景觀的設計重在完善基礎設施,完善生態功能,提高其生態效益、景觀效應和共享性。

2.城市產業設計。城市產業應當是代表生態文明潮流和先進生產力發展方向的生態產業,是能夠形成強大示范效應的龍頭產業。城市產業設計要在全面客觀地分析城市產業現狀的基礎上,立足于全國乃至全球市場和生態化、現代化的發展要求,高起點、高標準、科學地予以實施,并且要以生態化的示范產業園區為平臺,建設以高科技產業為主導、以循環經濟為特色的生態型工業體系,同時努力發展旅游、教育、醫療、物流、文化、信息、房地產等產業,建立生態產品開發、設計、孵化中心。逐步實施現有產業的調整和改造,實現產業的生態轉型。提高生態經濟在GDP中的比重。此外,還要努力推行ISO14000環境質量體系認證、環境標志產品認證、清潔生產審核、建綠色企業等,建立企業環境行為、環境信用評價體系,將企業的環境信用納入企業社會信用體系之中,通過多種媒體向社會公示。

3.城市住區設計。要用生態建筑原理對居住區進行科學的規劃設計。居住區設計要堅持以下原則:一是合理布局,即綜合考慮城市的地理特征和水、氣、地質等條件及長遠發展要求,選擇城市居住區的更佳區位和發展規模;二是節能低耗無污染,即一方面要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堅持環境保護原則,避免由于建筑材料的原因造成光污染、化學污染、放射性污染等,另一方面要充分考慮建筑物的朝向、間距等,以解決住宅采光、室內通風等衛生問題;

三、生態整體規劃設計 *** 的特點

生態整體規劃設計 *** 與傳統城市規劃 *** 是不同價值觀體系下的城市規劃 *** ,因兩者倡導的價值取向不同,決定了兩者在規劃思想、內容、技術、程序等方面都將不同,并具有以下特點:

1.系統觀。生態城市是一類極其復雜的城鄉復合系統,其中各種社會、經濟、自然因素通過各種功能流和反饋關系結成一個錯綜復雜的時空 ***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單因單果的鏈式思維是行不通的,往往顧此失被,規劃設計必須有系統觀念和 *** 思維,綜合分析、研究和處理生態城市各要素的整體聯系。系統思想將生態城市看作一個功能整體,而不是組分間的簡單關聯。

2.綜合觀。綜合觀體現在多學科參與和規劃內容拓展的兩個方面。城市規劃不再僅僅是為了單純的物質建設的需要,必須和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結合起來,同時考慮生態環境的安全。生態城市規劃不再局限于物質規劃,并改變其原先的統治地位,而融空間、經濟、社會、環境等規劃于一體,是一種綜合性規劃。

3.區域觀。生態城市本身就是一種城鄉結合的區域概念,規劃必須以其立足的更大區域范圍為基礎,并把城鄉、區域、國家乃至全球不同地域空間層次規劃結合起來進行整體思考研究和共同的行動。

上面就是小編大致給大家介紹的一點關于城市規劃的概念,大家也沒有必要非常的了解,只需要有個大致的了解和明白住宅及其環境問題是城市規劃的基本問題之一,在我們生活的住宅小區里首先考慮到的肯定是人們生產生活的需求和行人、自行車和汽車在各自占道中的行為需求來設計道路。相信大家在這么優越的環境里面一定能夠家庭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