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全文(3)
湖北省城鄉規劃條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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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村民住宅建設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一)申請人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的鄉鎮 *** 提交申請;
(二)鄉鎮 ***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提出初審意見,報縣級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查;
(三)受理申請的機關自收到初審意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村民住宅建設的,可由縣級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委托鄉鎮 ***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日內作出決定。符合條件的,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第三十九條 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市(縣)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批準臨時建設:
(一)占用道路、河道或者機場、鐵路、公路建設控制范圍內土地的;
(二)占用綠地、廣場、公共停車場(庫)、文物保護范圍或者其他公共活動場地的;
(三)占用高壓走廊、壓占地下管線或者影響管線敷設的;
(四)市(縣) *** 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條 在規劃區內修建的臨時建筑不得超過2層,使用期不得超過2年。確需延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1年。使用期滿后,建設單位和個人必須在20日內自行拆除,清理現場;未自行拆除的,由審批部門組織拆除,所需費用由臨時建設方承擔。因國家建設需要,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禁止在臨時用地上建設永久性建筑。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改變臨時建筑和臨時用地的用途。臨時建筑不得辦理房屋產權登記。
第四十一條 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城鄉規劃的技術規范和有關規定以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的規劃條件進行建設工程設計。
第四十二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對符合規劃條件的,核發規劃條件核實證明;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不得交付使用,房產主管部門不得辦理房屋產權證件。
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
第四十三條 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有效期為2年。確需延期的,可依法申請延期1年。
第四十四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規劃許可后5日內向社會公布規劃許可結果。
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放線前,應當在建設施工場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及附圖,并在建設工程竣工經規劃條件核實合格后予以撤除。
第四十五條 建設工程使用人不得擅自改變規劃許可確定的使用性質。確需改變的,應當向市(縣) *** 城鄉規劃、國土資源、房產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有關部門應當征求規劃地段利害關系人意見;未辦理變更手續的,不得擅自改變建設工程的使用性質和用途。
第四章 城鄉規劃的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 各級 *** 應當每年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和上一級 *** 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執法檢查等依法開展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必要時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
第四十七條 縣級以上 *** 應當建立健全城鄉規劃督察制度,加強對城鄉規劃編制、審批、實施、修改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建設行為。城鄉規劃督察的具體辦法由 *** 制定。
第四十八條 各級 *** 應當建立完善考核評價制度,對下級 *** 實施城鄉規劃、控制違法建設情況,定期開展考核評價。
各級 *** 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規劃監督、行政執法、行政監察的協調、聯動機制和查處違法建設的信息共享機制。
街道辦事處應當配合當地 *** 及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規劃建設活動開展監督、檢查,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違法建設行為。
社區、村(居)民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發現本區域內違法建設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城鄉規劃聯動監測系統,完善城鄉規劃信息及違法建設監控平臺,設立、公布監督舉報 *** 、電子信箱等,接受公眾和新聞媒體對城鄉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遵守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并有權就涉及其利害關系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的要求,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舉報、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對舉報的事項,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處理,并為舉報人保密。對舉報重大違法建設的,予以獎勵。
第五十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實行城鄉規劃批前批后公示,并提供監督檢查處理結果的信息資料,依法接受社會監督。
第五十一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處違法建設工程時,無法確定其所有人、管理人的,應當通過網站、公示欄、有關媒體并在該違法建設場地醒目位置發布公告等,督促當事人依法接受處理。公告期不得少于60日。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 *** 或者有關主管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有關 *** 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對城鄉規劃的領導、監管不力,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社會影響的;
(二)在城市、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違法設立各類開發區(園區)或者城市新區的;
(三)依法應當組織編制城鄉規劃而未組織編制的;
(四)違反法定權限和程序組織編制、審批、修改城鄉規劃的;
(五)委托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編制單位編制城鄉規劃的。
第五十四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級 *** 或者上級 *** 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予以行政處分:
(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擅自批準變更用地性質、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的;
(二)對未申請規劃條件進行出讓的土地核發土地使用證的;
(三)對未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經規劃條件核實的工程核發房屋產權證件的;
(四)對符合法定條件的行政許可申請未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
第五十五條 城鄉規劃報送審批前,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未按照程序公示、聽證等,由本級 *** 、上級 ***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依據職權責令改正,通報批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五十六條 買賣、騙取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予以撤銷,沒收違法收入,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七條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未按照規定在建設施工場地醒目位置公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內容及附圖的,或者公示期未達到規定要求的,由縣級以上 *** 確定的有關執法部門或者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第五十八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其違法收入按照該建設工程的銷售平均單價或者市場評估單價與違法建設面積的乘積確定;建設工程造價按照有違法建設情形的單項工程整體造價確定,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單體建筑物工程造價確定。
第五十九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違法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由本級 *** 責成有關執法部門依法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等措施,強制拆所需費用由當事人承擔。以暴力或者其他 *** 阻撓、妨礙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法律有關規定處罰。
對本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公告期滿后,當事人未接受處理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由本級 *** 責成有關部門對違法建設工程依法予以拆除或者沒收。
第六十條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在制定或者實施城鄉規劃中玩忽職守、濫用權力、徇私作弊的,或者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導致城鄉規劃管理失控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 則
第六十一條 本條例所稱市,是指按照行政建制設立的設區的市和縣級市。
第六十二條 本條例所稱“綠線、紫線、藍線、黃線”:
綠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
紫線是指歷史文化名城(鎮、村)內的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的保護范圍界線;
藍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江、河、湖、庫、潭和濕地等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
黃線是指城鄉規劃中確定的必須控制的基礎設施、公共設施用地的控制界線。
第六十三條 未設鄉鎮建制的農場、林場、漁場及獨立工礦區的居民點,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10月9日湖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根據1998年7月31日湖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于修改《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的決定修正的《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辦法》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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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規劃法對于城鄉規劃的要求?
之一,上位規劃體現了上級 *** 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要求。按照一級 *** 、一級事權的 *** 層級管理體制,上位規劃代表了上一級 *** 對空間資源配置和管理的要求。因此,下位規劃不得違背這些原則和要求,并要將上位規劃確定的規劃指導思想、城鎮發展方針和空間政策貫徹落實到本層次規劃的具體內容中。
第二,上位規劃代表了區域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隨著我國城鎮化和城市發展呈現出 *** 化、區域化的發展態勢,單個城市將在更大范圍內受相關城市和區域發展的影響和制約。上位規劃從區域整體出發,編制內容體現了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下位規劃不得違背上位規劃確定的保護原則和規模控制,要落實實行空間管制的區域,進一步深化和細化保護要求和保護措施。
第三,上位規劃有助于協調和解決城鄉之間的矛盾和問題。上位規劃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遠性更強,更加重視城鄉區域協調有序發展和整體競爭力的提高;在整體發展的同時更強調資源和環境保護,限制單個城市進行不利于區域整體的開發活動,實現可持續發展。上位規劃從區域視野出發,制定各城鎮必須遵守的發展建設行動準則,有利于減少下位規劃在資源分配和布局上的矛盾和沖突,有利于解決單個城市解決不了、解決不好的問題。
按照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要合理劃分中央和地方經濟社會事務的管理責權,屬于全國性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事務,由中央管理。屬于各地行政區域的地方性事務,由地方管理。按照上述要求,在下一層次規劃不得違背上一層次規劃的原則下,還應注意明確各級 *** 在組織編制和審批城鄉規劃、實施城鄉規劃方面的權力和責任,實現清晰的一級 *** 、一級事權。中央 *** ,省級 *** ,市、縣 *** 依法行使各自的規劃管理事權。上級 *** 應將規劃的重點放在關系整個行政地域發展的戰略性、全局性的內容上,通過規劃,加強對地方資源和生態環境的保護,加強對區域性基礎設施布局的約束和引導。在同級行政單元內,要明確局部規劃不得違背總體規劃的原則。在近年的城市規劃建設實際工作中,個別城市在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時,突破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和范圍,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要求的近期建設規劃和詳細規劃指導開發和建設,導致城市發展建設無序進行,亂占濫用土地,嚴重損害了城市規劃的依法行政。因此,法律規定下位規劃必須符合上位規劃的要求,是保證城鄉規劃權威性、嚴肅性,保證城鄉規劃依法行政,保證城鄉發展和建設科學有序進行的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具體規定?
福建省人民 *** 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若干意見
[本網] 2009-01-23 11:23:00 字體顯示:大 中 小
閩政辦〔2009〕17 號
各市、縣(區)人民 *** ,省 *** 各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以下簡稱《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對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推動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重要意義。在推進我省“兩個先行區”建設的過程中,認真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是當前城鄉規劃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經省 *** 同意,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一、加強城鄉規劃編制工作
《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是指導福建發展的綜合性、前瞻性、戰略性的規劃,是協調福建省各城市發展、統籌區域重大建設的綱領性文件,是制定區域內相關專項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的重要依據。
積極推進區域規劃編制實施。積極開展省域城鎮體系規劃修編,加強對市(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鎮總體規劃以及城鎮密集地區協調發展規劃編制的指導。跨區域的城鎮密集地區協調發展規劃編制由共同上一級 *** 牽頭,所涉區域市(縣) *** 參與的工作機制,具體工作由城鄉規劃及相關部門落實。
完善城鎮總體規劃修編。城市總體規劃修編要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和《福建省省域城鎮體系規劃》、福建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為依據,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交通規劃等相關規劃相銜接。要將規劃區范圍、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模、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農田和綠化用地、環境保護、自然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以及防災減災等內容列為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要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等方面,統籌兼顧城鎮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村民生產生活需要。在城鎮總體規劃中,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合理確定建設用地范圍;在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對不能滿足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總體規劃,市、縣、鎮 *** 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及時組織修編;規劃期限到2010年的,要在規劃期限屆滿前完成修編和報批工作。
加強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工作。要嚴格依據總體規劃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并與近期建設規劃相銜接。按照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加快城鎮規劃區內近期建設用地和擬出讓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不得違反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確需對總體規劃的強制性內容進行修改的,應當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先修改總體規劃并報經批準后,方可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未編制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區域,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開展近期建設規劃編制工作。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時編制近期建設規劃,保證總體規劃有序實施。要對規劃期限內的近期建設作出科學預測和合理安排,將重要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近期擬出讓的建設用地納入近期建設規劃。
加強鄉村規劃編制工作。縣(市)人民 *** 應當根據本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的原則,盡快確定應當編制鄉村規劃的區域。編制鄉村規劃,應當從農村實際出發,尊重村民意愿,體現地方和農村特色。鄉鎮規劃、村莊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規劃區范圍,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電、垃圾收集、畜禽養殖場所等農村生產、生活服務設施、公益事業等各項建設的用地布局、建設要求,以及對耕地、森林、水域等自然資源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防災減災等的具體安排。鄉鎮規劃還應當包括本行政區域內的村莊發展布局。
強化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近現代建筑保護規劃和風景名勝區規劃的編制工作。要按照科學規劃、嚴格保護的原則,編制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和近現代建筑保護規劃,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關系。編制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要按照保護優先、開發服從保護的原則,體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區域協調發展和經濟社會全面進步的要求,突出風景資源的自然特性、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城鄉規劃區與風景名勝區重合區域,城鄉規劃與風景名勝區規劃應當保持一致。
城市總體規劃審批前的技術審查工作、設區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城市近期建設規劃的備案管理工作由省建設廳負責組織實施。
二、嚴格實施城鄉規劃
進一步規范城鄉規劃許可行為。要按照《城鄉規劃法》、《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嚴把規劃許可關,對于不在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建設項目,不得辦理規劃許可;以出讓方式供地的建設項目,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未納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不得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注重維護利害關系人的知情權和參與權,修改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和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應當采取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開展鎮 *** 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試點工作,選擇一批省重點中心鎮作為試點,由鎮 *** 核發所在鎮規劃區內建設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業務上接受市、縣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指導。規范農村村民建房審批程序,對于村民在鄉村規劃區內的原有宅基地上建設住宅的,按照《福建省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管理辦法》(閩政〔2004〕21號)辦理規劃許可手續。完善城鎮規劃區內個人建房管理措施,市、縣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解決城鎮規劃區內危舊住房居民的安全問題。對原住房確已形成危房的,應當及時組織遷出安置,符合條件的,在分配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時予以優先解決,確保安全。
加強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規劃管理。城市公共綠地、教育用地內不得批準作為臨時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上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商業、旅游、娛樂、文教、體育、辦公等公共建筑及工業生產性用房不得以臨時建設名義報批;對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有影響的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不得批準。臨時建設為商品房售樓屋或工地建筑工棚的,使用期限不得超過該建設項目工期。其他臨時建設使用期不得超過兩年,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審批機關經核實后可批準延長一次,延長期限不超過兩年。加強臨時建設批后監管,對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或者臨時建設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責令建設單位或個人限期拆除,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嚴格核實建設工程規劃條件。完善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制度,嚴格核實規劃條件,保證規劃條件落實。建設工程符合規劃條件的,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出具《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主管部門不予辦理竣工驗收備案,房產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產權登記。
三、強化城鄉規劃監督檢查
完善城鄉規劃監督機制。地方各級人民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向本級人大常委會或者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城鄉規劃的實施情況,并自覺接受監督。上級人民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下級 *** 及其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組織編制、審批、修改、實施城鄉規劃的監督,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城鄉規劃監督檢查和處理結果應當依法予以公開,供公眾查閱和監督。規劃編制機關應當及時將經批準的城鄉規劃依法公布。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監督人員,及時發現違反城鄉規劃的情況,并設立舉報 *** 和電子信箱等,受理社會公眾對違法建設案件的舉報。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促進城鄉規劃全面實施。
加強建設工程監督檢查。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綜合執法機構、省重點中心鎮人民 *** 要加強城鎮規劃區內建設行為的巡查,鄉鎮人民 *** 要加強對鄉、村莊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巡查,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巡查責任制,做到違法建設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加大對城鎮規劃區內非法占地違法建設行為查處力度,對于未經用地審批,非法占地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由國土部門負責查處;已取得用地批準文件,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違法行為,由城鄉規劃部門或綜合執法部門負責查處。加強城鄉規劃監督檢查證件管理,實行持證檢查制度,規范監督檢查行為。
四、加強領導,推動《城鄉規劃法》全面貫徹實施
做好城鄉規劃工作是各級 *** 的重要職責。各級、各部門要把貫徹實施《城鄉規劃法》,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我省城鄉經濟社會持續協調發展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結合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組織集中學習《城鄉規劃法》,研究促進城鄉規劃建設事業科學發展的具體舉措。要將《城鄉規劃法》列為“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不斷深化宣傳。各級公務員培訓機構要將《城鄉規劃法》列為領導干部培訓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城鄉規劃法》配套法規制度建設,加快清理與《城鄉規劃法》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抓緊修訂有關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各級 *** 應當將城鄉規劃的編制和管理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為《城鄉規劃法》的實施提供保障。完善規劃實施機制,加強地方部門協作。堅持“統一規劃、整體布局、設施共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調發展”的原則,加強城市聯盟工作,促進區域規劃實施。要嚴格執行城鄉規劃統一管理制度,不得下放、分解、委托實施城鄉規劃管理權。要按照《城鄉規劃法》規定履行相應職責,實施城鄉規劃管理,認真落實《城鄉規劃法》各項規定。對違反《城鄉規劃法》規定的責任部門和人員,要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城市規劃對城市建設的重要性
一、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是以研究城市未來的發展方向及城市布局、安排城市工程建設的一種綜合部署。城市規劃大體上又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大階段,首先要對城市進行總體規劃,然后等到具體建設時,又要進行詳細的規劃。我國自古以來就有城市規劃這門學問,并且城市規劃是一定時期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城市建設的標準。要建設好城市,必須有一個統一有效的城市規劃,才能協調各方面的發展,整合整個城市的建設,為城市居民的居住、勞動、學習提供必要的條件。
二、城市規劃的重要作用
城市規劃在城市的發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不僅僅體現在城市的建設上,還體現在城市的經濟發展中。
(一)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積極作用
1、城市規劃提出了每個城市建設的方向
每個城市的發展,都離不開良好的城市規劃的作用。在城市規劃之初,首先要有明確的城市發展目標,確定城市總體的發展目標。城市的規劃要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來進行,也就是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在宏觀層面,城市規劃要考慮到城市的布局與發展性質。要從城市的交通、功能分區、整體風貌、城市定位、取水、防洪防震等多個層面綜合考慮,還要加強綠化率,為公民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生存環境。從微觀層面,要考慮到樓層間距、道路狀況、容積率等等。
2、良好的城市規劃能夠給城市帶來一定的經濟效益
良好的城市規劃,能給城市帶來經濟效益,這是經過多年的實踐總結出來的經驗。從土地供應的方面來講,城市用地能夠創造出大量的土地經濟,通過良好的規劃,能夠提高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資金。同時良好的城市規劃能夠克服土地開發中,市場機制失靈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的總體經濟效益。并且,良好的城市規劃能給城市帶來較好的城市風貌,能夠創造一種健康向上的生活風氣,從而提高人們的生活效率。同時良好的城市規劃能夠吸引更多的招商投資,加快城市的建設,從根本上提高城市的發展。城市規劃作為一項制度,有效的彌補了市場經濟中的競爭引發的不足。通過城市規劃,能夠降低土地開發使用中的成本。
3、良好的城市規劃能夠提高城市的環境
現代社會,由于生產力的發展,工業污染也更加嚴重。目前大多數城市的工業污染都相當嚴重,并且通過經濟技術的不斷提高,如此循環,污染會更加嚴重,環境污染使人們生活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并且現在人們已經意識到環境污染的破壞性,開始重視對環境的保護。可是有一小部分人只注重經濟利益,而不顧對環境的污染。工業廢水、廢氣、廢渣的排放,對人們的生存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破壞。科學的城市規劃能夠將工業區與城市生活區與商業區分離開來,并且根據城市所處地域以及當地的氣候規律,對工業區的'布局進行合理的規劃,將環境污染對人們生活造成的影響減到最小。任何城市都應當將環境保護作為城市規劃的一個重要因素對待。
(二)城市規劃對城市發展的負面作用
1、過分的追求現代化將破壞城市古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擁有悠久歷史的城市,其悠久的城市風貌已經成為當地的一張名片,但是城市規劃一般都追求現代化的建設,對于屬于古跡的建筑也不采取有效地保護措施。比如北京的四合院,已經成為有北京特色的特定歷史建筑,但是在城市規劃中,由于要進行土地的開發,要發展經濟,這些四合院就得不到有效地保護,而進行了拆遷。舊城的原有風貌也可以作為發展城市的一道靚麗的風景線,但是當代的城市規劃對歷史建筑的保護較少,導致了許多歷史遺跡在城市建設中遭到破壞。當前由于我國的城區改造熱潮,許多歷史建筑都面臨著被拆遷的危險,改革開放20年來,以建設名義對歷史建筑造成的破壞遠遠超過了過去的一百年。由于我國古代對城市規劃就比較講究,古城的建筑一般都是有一定的規律,或者有城市中心線,或者有輪廓線。但實現代的城市規劃并沒有將這些考慮到,層出不窮的高層建筑嚴重的破壞了舊有的城市輪廓。
2、 *** 的行政命令的破壞
一個嚴格的城市規劃,應當將城市的總體規劃演繹的的淋漓盡致,并且城市規劃一旦生效,就要嚴格的執行。但是在現實生活中,由于 *** 行政命令的干預,許多城市建設都不能嚴格的按照規劃來進行施工。由于城市規劃已經將其他功能區域做好了詳細的規劃,所以各個區域之間的相互配合才能夠發揮城市規劃本來的意圖。一道政令就將城市規劃更改的現象并不少見,地方 *** 為了發展經濟,而不顧城市規劃的大局,將嚴重的破壞城市的發展。
三、如何有效地做好城市規劃
(一)充分的發揮城市規劃的協調和控制能力
從總體上看,城市規劃已經成為 *** 對土地資源進行資源配置和宏觀調控的有效手段,大多數國家都把城市規劃作為 *** 職能,將城市規劃部門作為規劃的主要力量。多年來,我國對城市規劃的認識在不斷增加。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發展,以及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深化,城鄉統籌的趨勢越來越強,并且在今后的一段時間內,我國會進入城市發展的關鍵時期,會直接影響到我國經濟的順利發展。在新形勢下,如何有效地加強土地的利用率,改善城市生存環境,促進經濟的發展是城市規劃的重要任務,所以,要充分的發揮城市規劃的協調與控制能力,充分的為我國城市的建設做出貢獻。
(二)改進和完善規劃管理制度
城市規劃屬于 *** 的職能,在一定程度上,城市規劃屬于社會事務,需要 *** 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來規范其規劃行為。由于各地的城市發展情況各不相同,所以說地方 *** 應當根據當地的具體情況,出臺具有地方特色的規章制度,用法律手段來確保城市規劃的順利進行,并且用法律手段來支持城市規劃內容的順利實施。并且要積極的建立城市規劃行政管理模式。因為城市規劃是 *** 行政的重要組成部分,所以說城市規劃要制定嚴格的規劃與實施機制。按照決策和實施相分離的要求,應當建立適當的行政管理模式,合理配置各方的責任,使決策者和執行者能夠各司其職,充分的保證城市規劃的有效實施。
(三)提高城市規劃者的素質
城市規劃關系到一個城市未來的發展狀況,并且良好的城市規劃能夠為一個城市的發展提供良好的契機。所以,城市規劃對城市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作為城市規劃者,要充分的認識到城市規劃的嚴重性,并且 *** 要嚴把準入關,提高規劃單位工作人員的素質,通過整體素質的提高,來保證城市規劃的質量。同時,相關的從業人員也要通過自學等方式來提高自身的素質與專業技術水平,為城市的規劃作出更高的貢獻。
四、總結:
在我國當前的發展形勢下,城市規劃將會成為影響城市未來發展方向的重要因素。為了保證城市規劃能夠促進我國城市的發展,我們要充分的重視城市規劃的重要作用,積極利用其影響,為我國城市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拓展:城市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完善的決策機制現階段城市建設財務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科學合理的決策意見,其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缺乏完善的決策機制。目前各城市采用的決策機制較為傳統,主要應用的是主管人員直接決策或管理者通過相關經驗進行決策的方式,導致城建過程中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由此可見,城建財務管理缺少相應的決策機制,領導者需要樹立新時期的建設思想和財務管理意識,帶領建設團隊制定完善的決策機制。
(二)財務管理工作的落實效率過低
現階段城建財務管理局面較為混亂,各部門的職責和義務不夠明確,具體表現為承包城建項目的建筑企業,在資金管理、分配、應用方面存在缺陷,各個管理部門和建設部門無法就具體的工作和范圍進行定位。長期的混亂局面和低效率的財務管理落實工作,極大程度上會造成建設資金的流失,降低了建設資金的應用效率,影響了資金的安全穩定應用,最終導致城市建設的結果不理想[1]。
(三)財務管理人員專業素質較低
任何涉及到資金的建設項目都會面臨一定風險,同樣,財務管理活動也會面臨一定的財務風險,在實際的城建資金管理中,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素質不足是影響資金管理效率的主要因素。在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形勢下,城市建設的形勢也發生了改變,建筑行業面臨的市場壓力在逐漸增加,導致建筑企業在提高自身競爭力的過程中,會應用一些投機取巧的手段,造成了城建項目承包企業普遍缺乏誠信的局面。因此,財務管理人員應當在城建工程中發揮自身價值,合理調控建設資金,避免出現資金嚴重流失的現象,減少財務管理面臨的風險,而這一切建立在專業財務知識和正規資金管理方式的基礎上。
(四)資源浪費問題
城建工程存在的資源浪費問題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
之一,工程的政績性和標志性較強,城市建設和劃分的論據不充足。主要存在于領導者換屆選舉時期,多數領導者在當選后,都急于展示自身的管理能力,進而在城市建設過程中開展技術創新,導致部分城市建筑在建設前缺乏專業的理論依據和前期準備工作,盲目開展改造工程,在增加 *** 經濟壓力的同時,給群眾的日常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
第二,建設思想存在問題。在競爭日漸激烈的形勢下,各地 *** 都力求建設與眾不同的城市建筑,各種標志性建筑開始廣泛出現在各大城市中。這些建筑物大多數沒有過多的實際應用性能,還存在建設資金較多和后續經營管理難度較大等問題。
第三,城市建設模式雷同現象嚴重。部分城市在建設過程中秉承的是同樣的建設理念,應用的是同樣的建筑造型和模式。在推動城市化進程的過程中,建設部門拆除了大量具有特色發展氣息的建筑。
因此,在城建工程中,管理部門要注重發展地方特色文化產業,體現出不同城市的文化背景。第四,過于重視對國外建筑風格的應用。受到西方文化的沖擊和影響,建筑企業往往比較相信國外的建筑設計方案,這種崇洋 *** 的思想會限制國內優秀設計團隊的發展,并且請國外的建筑設計團隊設計和進行建筑規劃會消耗較多資金。種種跡象表明,城市建造還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這些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最終都會造成比較嚴重的資金和資源浪費,提高城市建設的成本。
拓展:城市規劃資質管理規定
之一章 總 則
之一條 為加強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的管理,規范城市規劃編制工作,保證城市規劃編制質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從事城市規劃編制的單位,應當取得《城市規劃編制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應當在《資質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內承擔城市規劃編制業務。第三條 委托編制規劃,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第四條 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的資質管理工作。
第二章 資質等級與標準
第五條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
第六條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標準:
(一)具備承擔各種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20%,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4人,具有其他專業高級技術職稱的不少于4人(建筑、道路交通、給排水專業各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8人,其他專業(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環保等)的人員不少于15人;
(三)達到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8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七條 甲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范圍不受限制。
第八條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具有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占全部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不低于15%,其中高級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高級建筑師不少于1人、高級工程師不少于1人;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城市規劃專業人員不少于5人,其他專業(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電力、通訊、燃氣、環保等)人員不少于10人;
(三)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四)有健全的技術、質量、經營、財務、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
(六)有固定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第九條 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全國承擔下列任務:
(一)20萬人口以下城市總體規劃和各種專項規劃和編制(含修訂或者調整);
(二)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研究擬定大型工程項目規劃選址意見書;
第十條 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標準:
(一)具備相應的承擔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能力;
(二)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城市規劃師不少于2人,建筑、道路交通、園林綠化、給排水等專業具有中級技術職稱的人員不少于5人;
(三)有健全的技術、質量、財務、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執行;
(四)達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技術裝備及應用水平考核標準;
(五)注冊資金不少于20萬元;
(六)有固定的工作場所,人均建筑面積不少于10平方米。
第十一條 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下列任務:
(一)建制鎮總體規劃編制和修訂;
(二)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詳細規劃的編制;
(三)20萬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種專項規劃的編制;
(四)中、小型建設工程項目規劃選址的可行性研究。
第三章 資質申請與審批
第十二條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及其他非以城市規劃為主業的單位,符合本規定資質標準的,均可申請城市規劃編制資質。其中高等院校、科研單位的城市規劃編制機構中專職從事城市規劃編制的人員不得低于技術人員總數的60%。
第十三條 申請城市規劃編制資質的單位,應當提出申請,填寫《資質證書》申請表。
申請甲級資質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資質證書》。
申請乙級、丙級資質的,由所在地市、縣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初審,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核發《資質證書》,并報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新設立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在具備相應的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注冊資金時,可以申請暫定資質等級,暫定等級有效期2年。有效期滿后,發證部門根據其業務情況,確定其資質等級。
第十五條 乙、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取得《資質證書》至少滿3年并符合城市規劃編制資質分級標準的有關要求時,方可申請高一級的城市規劃編制資質。
第十六條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撤銷或者更名,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到發證部門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或者變更手續。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合并或者分立,應當在批準之日起30日內重新申請辦理《資質證書》。
第十七條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遺失《資質證書》,應當在報刊上聲明作廢,向發證部門提出補發申請。
第十八條《資質證書》有效期為6年,期滿3個月前,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應當向發證部門提出換證申請。
第十九條《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資質證書》由國務院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甲、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規劃編制任務時,取得城市總體規劃任務的,向任務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取得其他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向任務所在地的市、縣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 甲、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分支機構中,凡屬獨立法人性質的機構,應當按照本規定申請《資質證書》。非獨立法人的機構,不得以分支機構名義承攬業務。
第二十二條 兩個以上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合作編制城市規劃時,有關規劃編制單位應當按照第二十條的規定共同向任務所在地相應的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三條 禁止轉包城市規劃編制任務。
禁止無《資質證書》的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承接城市規劃編制任務。
第二十四條 發證部門或其委托的機構對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實行資質年檢制度。
城市規劃編制未按照規定進行年檢或者資質年檢不合格的,發證部門可以責令其限期辦理或者限期整改,逾期不辦理或者逾期整改不合格的,發證部門可以公告收回其《資質證書》。
第二十五條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編制城市規劃及所提交的規劃編制成果,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符合與城市規劃編制有關的標準、規范。
第二十六條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提交的城市規劃編制成果,應當在文件扉頁注明單位資質等級和證書編號。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城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城市規劃編制單位提交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規劃編制最終成果,應當責令有關規劃編制單位按照要求進行修改或者重新編制。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無《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城市規劃編制業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停止編制,對其規劃編制成果不予審批,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九條 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超越《資質證書》范圍承接規劃編制任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發證部門公告《資質證書》作廢,收回《資質證書》。
第三十條 甲、乙級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承擔規劃編制任務違反第二十條規定的,任務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補辦備案手續,并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其規劃編制成果不予審批,責令限期整改、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由發證部門公告《資質證書》作廢,收回《資質證書》:
(一)弄虛作假騙取《資質證書》的;
(二)涂改、偽造、 *** 、出賣、出租、出借《資質證書》的;
(三)轉包城市規劃編制任務的。
第三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對于所提交的規劃編制成果不符合要求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由發證部門公告《資質證書》作廢,收回《資質證書》。
第三十三條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城市規劃編制單位資質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具有甲、乙、丙級資質的城市規劃編制單位均可編制集鎮和村莊規劃。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由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建設部1992年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及1993年頒發的《城市規劃設計單位資格管理補充規定》同時廢止。
城鄉規劃的工作原則
城鄉規劃編制是指各級人民 *** 根據一定時期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依法編制規劃文件,以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發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協調城市空間功能布局,綜合部署各項建設。一般工作原則包括:
1、城鄉規劃要為社會、經濟、文化綜合發展服務
當前我國正處在加速城市化的時期,即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又面臨著巨大的挑戰。各種社會、經濟矛盾凸顯,對 *** 的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戰。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城鄉規劃是 *** 實施宏觀調控的主要方式之一。城鄉規劃、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的綜合發展,不斷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實施城鄉規劃與城鄉綜合發展是相輔相成、互為依據的。沒有城鄉的不斷發展就不可能為實施城鄉規劃提供物質基礎。在編制城鄉規劃時是否有利于區域綜合發展、長遠發展,應當成為我們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也是檢驗城鄉規劃工作的根本標準。
2、城鄉規劃必須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
從實際出發就是從我國的國情出發,從城市的市情出發。近年來,雖然我國的發展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國民生產總值排名在世界上不斷上升,但人口多、底子薄的情況并未得到根本改變,仍屬于發展中國家,這就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一切城鄉規劃的編制,包括規劃中指標選用、建設標準的確定、分期建設目標的擬定,都必須從這個基本國情出發,符合國情是城鄉規劃工作的基本出發點。我國幅員遼闊,城市眾多,各地自然、區域乃至經濟、社會發展程度差別很大,城鄉規劃不能簡單地采用統一的模式,必須針對市情提出切實可行的規劃方案。
從根本上講,城鄉規劃的目的是用最少的資金投人取得城市建設合理化的更大成果,對于國外的先進經驗和優秀的規劃設計范例,也應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吸收其精髓實質,而不是盲目追求它的標準和形式。在各地的規劃建設中,脫離實際、盲目攀比、貪大求洋的情況屢屢出現,《國務院關于加強城鄉規劃監督管理的通知》(國發[2002]13號)中對這些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要把堅持實用、經濟的原則和美的要求有機地結合起來,力爭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
3、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處理好人口、資源、環境的關系
我國人口多,土地資源不足,合理使用土地、節約用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是我國的長遠利益所在。城鄉規劃必須樹立貫徹中央關于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要求,對于每項城市用地必須認真核算,在服從城市功能上的合理性、建設運行上的經濟性前提下,各項發展用地的選定,要盡量使用荒地、劣地,嚴格保護基本農田。
要從水資源供給能力為基本出發點,考慮產業發展和建設規模,落實各項節水措施。要大力促進城市綜合節能,鼓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完善城市供熱體制,重點推進節能降耗。
4、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建設人居環境的要求,構建環境友好型城市
現代城市的綜合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的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城市的人居環境的建設水平。在特定意義上講,城鄉規劃是城市的環境規劃,城市建設是為市民的工作、生活創造良好環境的建設。城市的發展,尤其是工業項目,對于生態環境的保護是有一定的影響。但產業發展與人居環境建設的關系,決不是對立的、不可調和的。城市的合理功能布局是保護城市環境的基礎,城市自然生態環境和各項特定的環境要求,都可以通過適當的規劃 *** 和環境門檻的提高,把建設開發和環境保護有機地結合起來,力求取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統一。
5、城鄉規劃應當貫徹城鄉統籌、建設和諧社會的原則
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在城鄉規劃工作中,關鍵要堅持“五個統籌”,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地持續發展。城市是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和時代文明的集中體現。城鄉規劃不僅要考慮城市設施的逐步現代化,同時要根據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利益主體多元化、復雜化的趨勢,深人研究日益增長的城市居民各種層面的利益需求和矛盾關系,為建設和諧社會創造條件。要建設和諧社會,還必須處理好繼承優秀傳統文化與現代化建設的關系。在編制城鄉規劃中,必須注意保護當地的優秀歷史文化遺產,有紀念意義、教育意義和科學藝術價值的文化古跡,把開發和保護、繼承和發揚結合起來。少數民族地區的城鄉規劃應當適應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需要,并努力創造具有民族特色的城市風貌。
小城鎮總體規劃開展的現狀調查包括哪些方面
給你一個案例來參考一下:
小城鎮建設考查團考察情況城鄉規劃編制任務落實情況的報告
關于赴**等鎮考察情況的報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小城鎮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精神城鄉規劃編制任務落實情況,不斷提高我市小城鎮建設與發展水平。經請示市委主要領導同意城鄉規劃編制任務落實情況,由市委**同志帶隊城鄉規劃編制任務落實情況,率市農委、**等鎮黨政主要領導及其相關站所負責同志一行十人,于***日至8月6日,對**鎮,**市**鎮、**市**鎮、**市**鎮,***市***鎮等五個省內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鎮進行了實地考察學習,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等鎮建設與發展的基本經驗 **等五個試點鎮大多都為老建制鎮。而且均為九十年代初期開始先后被確立為省乃至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鎮的。近十年來,它們搶抓機遇,乘勢快上、強化改革、加速發展。客觀上已成為所在縣、市城市經濟與農村經濟的扭帶和橋梁,極大地促進了農村第二、三產業發展,縮小了城鄉、工農差別。鎮域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得到健康快速發展,城鎮整體功能明顯增強,城鎮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前不久召開的全省小城鎮改革與發展工作會議上,這五個鎮均被省 *** 命名為“小城鎮改革與發展先進單位”。 1、科學論證,合理規劃,制定城鎮建設發展目標。 為使小城鎮建設健康有序進行,上述五鎮根據《**省小城鎮“十五”總體規劃》,結合各自實際,都調整、制定了自己發展規劃,為本鎮長遠發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鎮投資50萬元,聘請清華大學建筑設計專家來鎮實地考察,研究制定規劃,確定了高起點、高標準,按照縣城規模10萬人口,設計了50年不落后的明城鎮建設總體規劃。科學地提出了城鎮建設發展方略,即:“改造舊區、開發新區、全面推進、共同發展”。明確了近、遠期城鎮建設發展目標。**鎮投資10萬元,對本鎮的原來規劃進行了科學、合理地調整,與此同時,按照環境園林化、街道柏油化、住宅樓房化、管理城市化的“四化”標準,建設小城鎮。在執行規劃上,始終堅持“規劃一張圖、審批一支筆、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個法”的原則,堅持城鄉一體化,統籌安排、協調發展,堅持做到寧可不建,也不亂建。各鎮在實施小城鎮規劃中,都能夠嚴格執法,對無視總體規劃,擠占紅線、標準較低、不分功能和私建、亂建,都強行制止、嚴格處罰,有力地維護了規劃的法律性和嚴肅性。 2、不折不扣地落實上級賦予小城鎮建設的各項優惠政策,不斷增強鎮 *** 管理城鎮功能。 從1995年開始,省委、省 *** 先后制定下發了《鼓勵和扶持“十強鎮”綜合改革試點若干政策》、《關于加快省“十強鎮”改革與發展的若干政策》、《關于進一步推進小城鎮改革與發展意見》。應該說,這些政策為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創造了一定條件。上述五個鎮所在縣(市)黨委、 *** 不失契機,不折不扣地落實了這些政策。具體說向鎮里下放了五項權力:一是下放了城鎮規劃建設管理權。縣(市)黨委、 *** 明確規定,小城鎮規劃、建設和管理由鎮委、鎮 *** 負責實施,除建筑工程參加縣(市)建設部門組織的公開招、投標外,其它各項工作均由鎮 *** 直接管理;二是下放了財稅管理權。各鎮財政都自設金庫,與縣(市)財政之間嚴格實行分稅制,超收分成,赤字不補,充分調動了鎮 *** 當家理財的積極性;三是下放了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權。凡在鎮域內建設的項目,鎮 *** 與縣(市) *** 享有同等的立項審批權,凡是縣(市) *** 能夠立項審批的項目,一律下放給鎮 *** 立項審批;四是下放了機構設置和人事管理權。鎮委、鎮 *** 內部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完全由鎮委、鎮 *** 根據需要研究決定,只需報縣(市)有關部門備案;五是下放企業、事業單位管理權。凡是縣(市) 企業、事業單位在鎮境內的,能下放給鎮里,下放后對小城鎮發展有利的,一律下放給鎮里。除公安、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外,其它行業駐鎮企、事業單位全部放給鎮里。既擴大了鎮委、鎮 *** 的權力,又明確了鎮與縣(市)之間的利益關系,鎮委、鎮 *** 可以放開手腳大膽工作。借助這些政策的落實,各鎮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實施了財稅、戶籍、城建、土地、教育、衛生等項綜合改革,推動了小城鎮建設健康有序向前發展。 3、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城鎮整體功能增強。 在小城鎮建設實踐中,各鎮始終都堅持把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城鎮整體功能作為首要任務,常抓不懈,重點圍繞與老百姓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熱點和難點問題,舍得投入,建成或改造了一大批道路、橋梁、供水和排水、市場等設施項目,增加了鎮區綠化面積,城鎮面貌發生明顯變化。昔日蕭條、破爛景象正在被繁榮、整潔、規劃有致的形象所代替。***鎮按著城鎮總體規劃,投資2,500萬元,新建一條長3000米,寬40米,雙向三排車道的吉港大街。建設了環城外環路及主要街巷路,完善了路上、路下基礎設施。投資5000萬元建立、完善了農貿、輕工、牲畜、建材、煤炭、車輛等七個專業市場。其中,肉牛市場已成為東北更大肉牛交易市場。城鎮基礎建設的完善帶動了相關產業的興起,建筑、運輸、建材、飲食、服務等行業解決了大批勞動力就業問題。同時,在提高農民素質、改善生活質量、擴大內需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4、發展支柱產業,壯大鎮域經濟。 各鎮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斷尋求新的經濟增長點。它們從本鎮實際出發,充分挖掘自身資源,發揮自身優勢,積極培育和發展支柱產業,并初步形成規模。***鎮堅持“農業產業化,農村工業化”的發展方向,立足資源,突出特色,積極培育了養牛、造酒等六大支柱產業,走出了一條“工業推動農業,城鎮推動農村”的發展之路。**鎮充分利用本鎮資源,發展重工業,先后引資10億元,新建了**水泥公司,兩個企業已成為**鎮支柱產業,推動了全鎮經濟健康發展。**鎮投資5000萬元,新建一處畜牧養殖廠,該廠投產后,效益相當可觀。**鎮2002年實現社會生產總值33.4億元,國內生產總值9.55億元,全口徑財稅收入4,180萬元,農村人均收入3914元,成為全省小城鎮發展的排頭兵。 5、各項社會事業蓬勃發展,精神文明建設不斷加強。 在考察中,我們深深地感到這五個試點鎮還有一共同點就在實施農村城市化過程中,城鄉規劃編制任務落實情況他們既注重城鎮建設、發展經濟,又十分注重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堅持做到統籌兼顧,協調發展。堅持以人為本,從提高人的綜合素質入手開展工作,用城市標準規范人們的行為。與此同時,各鎮加大了對教育、科技、文化和衛生等方面的投入。“普九”義務教育工作全部達標,小學入學率達100%,中、小學鞏固率達98%以上。鎮衛生院達一類標準,普遍開通有線電視,計劃生育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均取得較好成績。各鎮內基本上形成了事業興、人氣旺、商氣濃、二個文明協調發展的良好氛圍,為促進小城鎮建設奠定了良好基礎。 二、關于我市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存在的的主要問題 就我市的小城鎮建設而言,應該說,經十多年的實踐,有了長足發展,取得一定成績。各鎮分別成為國家、省、通化市的綜合改革試點鎮,各方面指標和工作均居全市鄉鎮(街)之首。客觀上已成為***市西、東、南部區域經濟中心。但嚴格地講,按綜合改革試點鎮要求,和上述試點鎮比,我們的小城鎮建設工作還存在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試點鎮領導有的思想解放程度不夠, 改革發展意識不強,實施小城鎮建設積極性不高,工作存有短期行為;二是上級賦予試點鎮各項優惠政策落實的不到位。如試點鎮應享有部分縣級經濟審批權始終沒有完全到位,致使工作出現嚴重兩層皮現象。城建項目管理、審批等權限還沒有放下來。駐鎮企、事業單位管理權限不明確,今天放權,明天上劃,隨意性大,鎮級管理權限不穩定;三是投資體制不完善,基礎設施建設資金匱乏,嚴重制約發展;四是管理人才短缺, *** 及所屬部門管理人員思維方式滯后于形勢的發展,缺乏現代思維意識和現代管理城鎮能力;五是缺乏科學規劃。據了解,只有***搞了簡單的建設發展規劃,其深度和水平遠遠不夠,***鎮還沒有一個成型的建設發展規劃,小城鎮建設無所遵循;六是土地管理、戶籍管理等項制度尚需改革等等。這些問題涉及到方方面面,既包括了經濟基礎的微觀改造,又關系到上層建筑的全面改革。因此,我們一定要按上級的有關要求,借鑒兄弟試點鎮經驗,搞好小城鎮建設,防止出現“新城鎮、舊體制現象”。強化改革,積極探索,重點突破,全面推進。 三、關于小城鎮建設與發展的建議 加快小城鎮建設與發展,是實現“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解決“三農問題,改變城鄉兩元經濟結構和加速城鎮化的重要途徑。***作為一個縣級城市,加快小城鎮建設與發展更具有特別重要意義。根據我們工作存在的差距,參照兄弟試點鎮經驗,建議在今后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實踐中,堅持做到”六抓”。 一是抓思想。就是說,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認識加快小城鎮建設與發展的重大意義,從而增強各級領導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實施小城鎮綜合改革是認真貫徹十四屆五中全會精神提出的,十多年的實踐證明,是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成功之路,是深化農村改革,解決農村深層次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其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因此,各級領導,特別是市鎮兩級主要領導一定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搶抓機遇,真抓實干。切實把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工作納入重要日程,以此統領農村工作全局。 二是抓領導。根據兄弟試點鎮的成功經驗,試點成功的一個重要保證,就是各級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因此,我們要切實加強對小城鎮建設工作的領導。主要領導應給予足夠重視,親自抓負總責。要把此項工作擺上位置、抓在手上。試點鎮的事不僅僅是鎮里的事,也是市里的事。因此,市、鎮兩級主要領導要自覺把小城鎮建設當作重中之重,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是抓重點。目前看,各小城鎮建設與發展積極性空前高漲。針對這種情況,我們的工作一定要有針對性,要突出重點。總的原則應是抓好國家級試點鎮帶動省“十強鎮”和**市試點鎮,指導一般鎮的綜合改革工作。實行重點突破,梯式推進的工作模式,力爭把全市的小城鎮建設和發展工作推向一個新的階段。 四是抓落實。就是要進一步落實國家、省關于小城鎮建設與發展的優惠政策。特別是(吉發[1995]22號)、(吉政辦發[1997]1號、(吉辦發[1999]36號)、(吉發[2000]7號)等文件精神,要不折不扣地給予落實,使試點鎮真正做到有權有責、權責掛鉤。市直相關部門應著眼大局,徹底解決政策不到位問題,理順市鎮之間關系,增強鎮 *** 管理城鎮功能。具體說,市委、市 *** 應給試點鎮下放如下權力:(1)建設項目立項審批權;(2)凡鎮內市屬企、事業單位管理權(垂直管理部門除外);(3)城鎮規劃建設工作管理權。包括建設項目審批、工程監理,獨立執法等權限。 五是抓考核。為確保小城鎮建設與發展順利進行,建議市委、市 *** 對“試點鎮”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度,部門聯系制度,工作匯報制度,建立動態監測管理系統,引入競爭機制,將試點鎮綜合改革,城鎮建設,經濟發展總目標,年度任務,階段性成果納入到小城鎮建設考核內容,強化考核標準,實行目標管理。 六是抓規劃。科學合理規劃是保證小城鎮建設上規模、上檔次、健康發展重要基礎,是改革、建設、發展懶以遵循的法律依據,也是一項功德無量、利在千秋的偉業。因此,市里應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幫助各鎮從實際出發,認真研究制定小城鎮建設與發展規劃,要立足優勢,面向未來,突出特點,產生合力。使改革、發展、建設在規劃上融為一體,三者成為有機整體。同時注意強化特色意識,突出本地資源、地理、交通、人文等優勢,形成各具特色、類型各異的小城鎮經濟發展模式。此項工作應在10月末前全部結束,確保小城鎮建設與發展健康有序進行。 以上情況,特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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