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規劃編制辦法

之一章 總則之一條 為使城市規劃的編制規范化,提高城市規劃的科學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按國家行政建制設立的直轄市、市、鎮編制城市規劃,必須遵守本辦法。第三條 編制城市規劃一般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根據實際需要,在編制總體規劃前可以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大、中城市可以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第四條 設市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由市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需要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由市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

微信號: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獲取更多信息
復制微信號

縣(自治縣、旗)人民 *** 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詳細規劃由縣(自治縣、旗)人民 *** 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

其他建制鎮的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由鎮人民 *** 負責組織編制。第五條 承擔編制城市規劃任務的單位,應當符合國家關于規劃設計資格的規定。第六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確定的各項規劃原則,符合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并積極采用先進的規劃設計 *** 和技術手段。第七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對城市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自然環境、城市建設的歷史和現狀等情況進行深入調查研究,取得準確的基礎資料。

城市人民 *** 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城市規劃所需要的基礎資料。第八條 在編制城市規劃的各個階段,都應當運用城市設計的 *** ,綜合考慮自然環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產、生活的需要,對城市空間環境作出統一規劃,提高城市的環境質量、生活質量和城市景觀的藝術水平。第九條 編制城市規劃應當進行多方案比較和經濟技術論證,并廣泛征求有關部門和當地居民的意見。第十條 編制城市規劃采用的勘察、測量圖件和資料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勘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質量要求。第二章 總體規劃的編制第十一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主要任務是:研究確定城市總體規劃的重大原則,并作為編制城市總體規劃的依據。第十二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論證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條件,原則確定規劃期內城市發展目標;

(二)論證城市在區域發展中的地位,原則確定市(縣)域城鎮體系的結構與布局;

(三)原則確定城市性質、規模、總體布局,選擇城市發展用地,提出城市規劃區范圍的初步意見;

(四)研究確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礎設施開發建設的重大原則問題,以及實施城市規劃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條 城市總體規劃綱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說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圖紙。第十四條 城市總體規劃的主要任務是:綜合研究和確定城市性質、規模和空間發展形態,統籌安排城市各項建設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項基礎設施,處理好遠期發展與近期建設的關系,指導城市合理發展。第十五條 城市總體規劃的期限一般為二十年,同時應當對城市遠景發展作出輪廓性的規劃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是總體規劃的一個組織部分,應當對城市近期的發展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設規劃期限一般為五年。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期限可以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設規劃可以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條 城市總體規劃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 *** 所在地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二)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三)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四)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五)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六)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七)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八)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十)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十一)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 *** 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十三)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 *** 的建議;

(十四)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建制鎮總體規劃的內容可以根據其規模和實際需要適當簡化。

城市規劃 *** 有哪些?

城市規劃 *** 與其它 *** 相反,它不會聽憑人們將它禁錮在科學或內部專業的邏輯中,其知識不能通過大學之類的教育來傳授,而且不能對城市整治提案的理由進行論證。我們將看到,決策方式問題有其社會和政治的參考標準,這個問題十分重要,因此人們不能將城市規劃簡化成一種自身擁有論據的 *** 。

我們可以總結很多城市規劃建設的成功經驗,他們大都可以從生態控制論的 *** 論中找到答案。比如80年代天津市城市建設中總結的一條成功經驗就是,利用各方面發展自己的積極性,借機解決城市發展中的難題,就是把每個個體在發展中對城市的沖擊,予以緩和并利用其力量,去解決城市建設中的某個問題。其實就是運用了生態控制論的以柔克剛的機巧原則。給筆者印象最深的是德國一位生態控制論的專家F.Vester曾在一篇論文中說道,他研究生態控制論的興趣,是源于對細胞的觀察,“生物的活細胞,就像一個具有自我調節生產、充分利用能量、管理靈活的精密工廠的模型,但我們人工系統可能永遠達不到這種水平”。應該從中得到有益的啟發。

市場經濟下的城市,由于克服了過去計劃經濟時期對于計劃實施時信息反饋慢的弊端,信息在市場中傳遞快,使得市場的自我調節能力大大地加強,是城市能夠按照生態規律運行的一個基礎。這就是我們進行城市規劃工作必須重視的新特點。我們在進行城市規劃編制的時候,就要改變只從城市的計劃部門找依據的做法,要更加透明,與社會有更廣泛的交流,把城市規劃編制過程作為城市發展的系統辨識、以及尋求協調社會各種私人、團體和公共利益的過程,由于城市規劃追求的是公眾利益,因此,它完全有可能依據可持續發展的所謂代內公平、代際公平和公平分配有限資源的公平原則,去解決全球與區域,區域與城市,整體與局部,近期與長遠的種種矛盾與沖突。

城市總體規劃研究的重點應放在城市中各子系統之間的聯系上,我們往往在城市子系統研究上下功夫多,資料也豐富,實際上把握一個城市的整體面貌和功能,是要討論系統之間的聯系和相互作用。這有如大量不同灰度的方格組成的一張照片,每個方格的邊界和灰度都很清楚的時候,是看不到它所反映的畫面內容。只有這些方格的邊界得到相互的融合,我們才能看清這張照片的整體面貌。此時的方格就像城市中的子系統,只有弄清它們之間的聯系,才能把握住整個城市。傳統的城市規劃恰恰就缺少這種 *** 。而生態控制論指出,規劃中提高城市自我調節能力,就要明確城市的整體功能,任何對城市整體功能無益的結構性增長都要通過各種 *** 加以限制和禁止。也就是說子系統的增長要服從于城市整體發展的需要。

城市規劃追求的目標是城市的協調發展。城市系統存在多種正負的反饋環,其中負反饋是維系系統穩定的關鍵,在城市發展不同時期起到主導的作用的,一定是某些限制因素,它決定了城市的承載能力,是規劃中必須加以利用或解決的關鍵。隨著限制因素的解決,城市系統就會有一個新的發展。這些限制因素,有的是資源或承載力,也有的是政策因素,比如對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與城市改建,當沒有找到合理解決途徑時,就會成為一種限制因素,當解決后,舊城改建就會有一個大的發展。

在規劃中,城市中各要素,如人與環境、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都應該達到協調共生。但是,共生與競爭總是聯系在一起的,比如土地使用往往是多種適宜性的,競爭的結果只能是不同利益組分間和不同目標間暫時的妥協,即城市系統的多目標決定了在解決問題是不可能存在絕對的更優,就是說,研究的精力應放在弄清楚問題和事物發展調節過程,不是放在控制更優的結果上,即能夠提出多個非劣解,供決策者進行優勢的比較來“拍板”。

分析宿遷城鄉規劃的成與敗運用城鄉規劃知識分析敗如何解決

(一)堅持科學發展城鄉規劃編制與運用,合理定位城市

為合理定位城市、準確把握城市發展方向城鄉規劃編制與運用,加速推進中心城市建設,宿遷市在2001年在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時,將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確定為:東隴海地區城鄉規劃編制與運用的中心城市之一,蘇北地區的新興中心城市,以輕型工業為主導,現代休閑旅游服務業為特色的生態型園林化濱湖城市。圍繞這一定位,確立了宿遷市中心城區的建設目標:建設具有歷史底蘊、文化內涵,集湖光秀色、運河景觀、黃河新姿、人文景色、城建品位于一體的森林式、環保型、園林化、可持續發展的湖濱特色生態城市。2006年,宿遷市在總體規劃的基礎上,開展了城市發展概念規劃、湖濱新城概念性規劃等方案的國際征集工作,通過廣泛征集,博采眾家之長,引入國際一流的規劃理念,明確了將宿遷市建設成為濱水旅游城市、綠色生態城市、新興工商城市、創新創業城市的城市發展總體目標和兩湖兩河水上城、酒都花鄉休閑城、藍天綠樹宜居城的城市形象定位。城市發展目標和城市形象定位的確定,為城市的發展定下了基調、指明了方向。

(二)堅持以規劃為先導,科學制定城市發展戰略

宿遷市在1996年建市之后,就明確了城市發展的模式為依托老城、建設新區,即:以原有老城區為基礎,將主要發展建設的重點放到建設市府新區和宿豫新區,構建“一體兩翼”的城市發展戰略。由于城市發展戰略制定的較為科學、合理、符合實際,對宿遷市的城市起步階段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推進作用。隨著城市的發展,宿遷市在2006年根據實際情況及時調整了城市發展戰略,重新確立了城市發展模式為分散組團式:大力實施北擴西進、南拓東延、引湖納山戰略,全力推動中心城區的六大片區綜合全面發展,形成開敞型、片區式城市空間結構形態。六大片區功能各異,特色鮮明,又互相促進、聯動發展。

宿遷市針對中心城市零基礎、零起點的實際,在城市規劃建設中堅持“三高、三化、三精”的戰略,即規劃設計高起點、高標準、高品位;建設施工標準化、規范化、工藝化;工程管理精細、精心、精品的城市建設標準,大力推進中心城市建設,使城市的規劃建設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中心城市建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城市基礎設施日益完善,城市功能顯著提升,城市特色逐步顯現,人居環境得以改善,中心城區的集聚、輻射、帶動功能明顯增強。